活化歷史建築
51. 我認為歷史建築物不應單單保存,而是應該活化,發揮它們的經濟及社會效益,這樣才符合可持續保育概念。
52. 在保存和活化歷史建築方面,市區重建局做了大量工作。我要求市建局更進一步,將歷史建築的保護擴大至戰前樓宇,同時不單考慮如何保存,也要考慮如何活化。
53. 目前政府擁有不少歷史建築,我會推動這些建築物的活化。為此我會推出一項新的計劃,讓非政府機構申請活化再利用這些歷史建築。我們首先會推出六至八幢建築物,希望運用創意將建築物轉化為獨特的文化地標,並採取社會企業的營運模式,同時注入商業管理元素,務求達至雙贏的效果。政府會提供適當的財政支援,令計劃切實可行。我已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中預留了十億元。至於其他有商業價值的歷史建築,我們也樂見商界參與活化再利用的工作。為了顯示活化作為文物保育的方向,我提出以下幾項具體計劃:
(一) 荷李活道中區警署建築群:原則上接受香港賽馬會提出一項十八億元別具創意的活化計劃。
(二) 前中央書院遺址:我宣布會將前鴨巴甸街警察宿舍用地,即前中央書院遺址,從政府勾地表中剔出,為期一年,並邀請各界提出活化方案。
(三) 灣仔露天市集:我們已完成了保存太原街及交加街市集的方案。有關建議獲得灣仔區議會支持後,我們會進一步美化市集,展示其本土特色。發展局亦會聯同市建局,以地區為本,整體考慮灣仔舊區的發展及活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