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貧困
40. 政府確立了社會保障安全網,包括以綜援制度協助有困難的市民。為進一步紓貧解困,政府自今年初成立了扶貧委員會,協調有關政策及推動落實以社區為本的扶貧工作。我們的政策理念是助人自助,重點是要促進就業及減少跨代貧窮。多處地區已相繼成立了社區專責組織,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負責統籌跨部門及跨界別的扶貧工作,地區工作計劃亦已制定。我們會在適當情況下,為各區提供額外資源協助。
41. 對於有工作能力的人,政府着重協助他們自力更生,實現「從受助到自強」。我們會推動各方合作,進一步發展社會企業,幫助提升失業人士的就業能力,並研究現行就業服務和培訓如何能配合有關發展。
42. 政府會繼續落實各項社會政策,包括動員社會力量,為兒童及青少年提供一個健康、平衡發展的機會。對來自貧困家庭或有特別需要的兒童和青少年,政府繼續提供額外支援,以保障他們的發展機會。
43. 在貧窮家庭中,有一部分是少數族裔人士,他們要在語言、習慣等方面克服不少障礙。我們已在學校教育方面為少數族裔的兒童設計適當的語文課程,幫助他們及早融入社會。我們亦為已離校的少數族裔青年,提供專門的職業培訓,協助他們就業。政府會繼續研究少數族裔羣體的需要,提供適當的支援。
44. 我們會加強為殘疾人士及他們的家庭提供社區支援服務。為幫助殘疾人士及早重返社區生活,我們會為嚴重殘疾人士,包括四肢癱瘓病人提供過渡性的住宿、日間訓練、護理及支援服務。同時,我們亦會為精神病、肢體殘障及神經系統受損病者,在離院後提供日間持續康復和療養服務。至於居住於康復院舍的殘疾人士,我們將會推行一個全新的計劃,安排醫生到診,照顧他們的醫療需要。政府亦一直致力為殘疾人士提供無障礙的環境。我們又已完成有關檢討工作,會盡快進行公眾諮詢和所需的立法程序,進一步為殘疾人士提供無障礙的樓宇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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