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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人民幣業務

79. 中央政府十分重視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作用。前一階段率先對香港開放了四項人民幣業務後,經驗說明,這些業務運作非常順利,人民幣存款穩步上升,市場交易順暢,匯率保持平穩。根據特區政府的建議,中央政府已原則同意繼續擴大香港人民幣業務,包括提高每人每次可兌換人民幣的限額;取消香港銀行發行人民幣卡的授信限額;放寬香港居民人民幣匯款限額;擴大香港可接受人民幣支付指定商戶的行業範圍;允許香港指定商戶開設人民幣現鈔存款帳戶,並可將該帳戶的人民幣存款單向兌換成港幣等。此外,還原則同意在香港拓展人民幣新業務,即允許香港居民按一定限額簽發人民幣支票,並僅限於香港居民在廣東省的消費性支出。中央政府很快將會就這些安排作出決定和正式公布,我相信這無疑會對香港金融業務的全面發展發揮重要推動作用。

 

2005 |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 200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