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家庭
36. 今年我就施政報告諮詢各界期間,多個團體向我提出:要更有效處理眾多複雜的社會問題,關鍵在於建立以家庭為核心的支援網絡,鞏固親密和睦的家庭關係。我非常認同。社會問題往往源於不同的家庭問題,例如家庭成員缺乏適當的關懷和照顧。無論是長者、婦女、青少年、兒童等都是各自家庭的成員,解決社會問題須從支援和強化家庭出發,推動家庭成員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建立愛心關懷、彼此扶持的關係。社會福利措施應該是加強而非削弱家庭的功能。現時不同的決策局和部門都有涉及與家庭相關的政策和措施,亦有分別處理青年、婦女、長者等事務的委員會及相關組織。
37. 要強化家庭功能、以家庭為核心提供各種支援,以及促進親密和諧的家庭關係,我們需要新的思維、新的觀念。一個值得考慮的做法是設立一個綜合、整體、高層次的家庭事務委員會,負責支援家庭的政策和措施。委員會可融合現有處理不同年齡和性別人士事宜的各個委員會,集中資源,從跨政策範疇的角度研究和處理問題,令工作更有效、更協調。委員會亦可根據不同時期的實際需要,在其下設立負責特定範疇的專責組織。政府會在未來半年認真研究可否成立這個委員會,以及所需要落實的組織調整和資源調配。我們最重要的考慮,是這個新機構能否提高我們推行社會政策的效益,及有利於建設和諧社會。研究報告將於明年年中前完成,具體決定可由下一屆政府作出。
38. 政府將加強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服務。政府會繼續投入資源,推動家庭教育,今後一段時間尤其會注重家長教育,提供婚姻輔導和宣揚父母責任。婦女事務委員會也積極推動優質家長教育。政府也通過社區網絡,推動家庭之間互相支持。
39. 現時最普遍的家庭模式,仍是由夫婦與未婚子女組成的核心家庭。但已婚子女與上一代以至兄弟姊妹之間,即擴大式家庭之間,普遍仍然維持緊密的關係和互相幫助的情義。已婚子女供養和照顧父母、祖父母幫子女照顧年幼孫子女等例子彼彼皆是。兩代之間,以至已婚兄弟姊妹之間關懷照顧,互相扶持,是應予鼓勵和弘揚的傳統家庭美德。政府已有不少以支持擴大式家庭為目的的政策,譬如公屋編配政策鼓勵已婚子女與父母同住、或者住同一個屋邨,而稅制之中,就有為供養父母和祖父母與及兄弟姊妹所提供的免稅額等。政府會進一步研究如何加強對擴大式家庭的支持。
40. 政府已由七月一日開始實施首階段五天工作周,以改善員工的家庭生活質素。我很高興看到有多家商業機構也響應實施五天工作周,引入這項家庭友善的措施。特區政府會繼續與企業及非政府機構積極合作,研究推廣及深化種種家庭友善的措施,如推行彈性工時、半職崗位、在家上班等。
41. 我們準備對家庭暴力條例提出修訂,配以一系列預防、支援及專門服務,包括強化社會福利署的二十四小時熱線服務、設立為家庭暴力及性暴力受害人服務的危機支援中心、並為受害者家庭成員提供支援。另外會加強婦女庇護中心功能,繼續推動建立互助網絡,並主動接觸高危家庭,及早介入處理他們的問題。對有殘疾成員的家庭,我們會繼續提供支援。我們會加強社區的心理健康外展服務,提升家庭成員對心理健康的認識,及對有需要人士提供輔導。
42. 建構家庭友善的社會,是一項全社會工程,需要各方面,包括社區、鄰里、學校、商界、傳媒、宗教團體、非政府機構等,與政府一起積極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