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富於民
70. 在參與行政長官選舉時,我向市民承諾:若財政狀況許可,任內會實行減稅,包括逐步削減薪俸稅及公司利得稅至15%。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實際綜合盈餘較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財政預算案中的修訂預算增加約三十五億元。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至今的政府收入數字顯示,部分項目的收入將較預期理想,我因此決定推行以下寬減措施:
(一) 減稅:我與財政司司長商量並取得他的同意,在此宣布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削減薪俸稅標準稅率至15%。至於公司利得稅,影響政府經常性收入較大,我會採取較審慎的態度去處理,因此會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首先削減一個百分點至16.5%。政府收入會因這兩項措施每年減少約五十億元。若經濟表現持續強勁,政府財政狀況又保持良好的話,我們會在往後的財政年度考慮對利得稅作進一步寬減。
(二) 減差餉:財政司司長已宣布寬免本財政年度首兩季差餉,我再宣布以每戶最高五千元為限,寬免最後一季差餉,政府收入會因此減少二十六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