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历史建筑
51. 我认为历史建筑物不应单单保存,而是应该活化,发挥它们的经济及社会效益,这样才符合可持续保育概念。
52. 在保存和活化历史建筑方面,市区重建局做了大量工作。我要求市建局更进一步,将历史建筑的保护扩大至战前楼宇,同时不单考虑如何保存,也要考虑如何活化。
53. 目前政府拥有不少历史建筑,我会推动这些建筑物的活化。为此我会推出一项新的计划,让非政府机构申请活化再利用这些历史建筑。我们首先会推出六至八幢建筑物,希望运用创意将建筑物转化为独特的文化地标,并采取社会企业的营运模式,同时注入商业管理元素,务求达至双赢的效果。政府会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援,令计划切实可行。我已在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中预留了十亿元。至于其他有商业价值的历史建筑,我们也乐见商界参与活化再利用的工作。为了显示活化作为文物保育的方向,我提出以下几项具体计划:
(一) 荷李活道中区警署建筑群:原则上接受香港赛马会提出一项十八亿元别具创意的活化计划。
(二) 前中央书院遗址:我宣布会将前鸭巴甸街警察宿舍用地,即前中央书院遗址,从政府勾地表中剔出,为期一年,并邀请各界提出活化方案。
(三) 湾仔露天市集:我们已完成了保存太原街及交加街市集的方案。有关建议获得湾仔区议会支持后,我们会进一步美化市集,展示其本土特色。发展局亦会联同市建局,以地区为本,整体考虑湾仔旧区的发展及活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