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與台灣交流
38. 為配合兩岸關係提升及發揮香港可扮演的角色,特區政府正加強香港與台灣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香港貿易發展局將在台北設立辦事處,籌備工作已經踏入最後階段。
39. 我們亦正推動香港工商界的精英聯同在港的台商,組成「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通過民間互動,促進兩地工商企業直接交流,並加強兩地經貿、投資、旅遊及其他方面的合作。
40. 為了向經常來港經商、旅遊的台灣居民提供更大方便,入境事務處將於二零零九年一月推出兩項新的便利措施 :
(一) 取消台灣居民三十天內只可申請兩次「網上快證」的規定;及
(二) 將「網上快證」和多次入境許可證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十四天延長至三十天。
41. 我已委派財政司司長成立跨部門督導委員會研究和統籌促進香港與台灣經貿關係的整體策略和工作計劃,委員會已展開工作。
目錄 | 下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