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能源審核
99. 我建議在「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中預留一億五千萬元,資助大廈業主進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的部分費用。另預留三億元資助大廈業主進行提升能源效益工程的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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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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