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强积金监管
31. 除保障投资者外,建设香港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另一重点,在于提高香港金融业的竞争力。为了促进市场竞争及鼓励公众主动关心自己的强积金投资,政府会建议修订现行的营运制度,容许雇员把受雇期间的强积金供款,由雇主选定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自选计划。政府现正就建议草拟法例,希望尽快把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活动融资
32. 为维持有利投资及营商的环境,香港必须有效打击清洗黑钱及阻止恐怖活动融资。政府已成立高层中央督导委员会,主导香港的反清洗黑钱和反恐融资的策略和政策。首阶段工作是检视个别金融行业在打击清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方面的监管制度,以准备下一步的立法工作。拟订相关建议后,有关的部门和机构会征询业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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