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施政报告迎接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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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

维护弱势社群

立法保障最低工资

63.       自二零零六年十月政府为清洁工人和保安员推行 「工资保障运动」以来,社会观念已逐渐改变,对基层劳工的工资保障和企业社会责任有新的体会和更多的认同。我衷心感谢支持及参与此项运动的商会、企业、雇主及业主立案法团。我亦感谢劳工顾问委员会过去两年努力监察运动的进展。我们刚为「工资保障运动」进行了总结,虽然受惠的工人数目和比例与两年前比较均有上升,但整体而言,成效未如理想,显示以自愿参与及鼓励的方式推动工资保障有其局限。我曾明确承诺,假若「工资保障运动」成效不彰,便会为清洁工人和保安员立法设定最低工资。今天,政府会展开立法工作。

64.       有商界及劳工界的意见认为,若政府决定推行法定最低工资,应即时涵盖各行各业的雇员。我理解和认同这个观点,特别是从社会公义的角度来看。事实上,低薪职位并不局限于清洁工人和保安员两个工种,而低收入雇员在不同工种间往往有一定的职业流动。此外,如何界定清洁工人的定义亦存在一定困难和争议。因此,政府的倾向是最低工资立法应同时涵盖所有行业,而我们的目标是在二零零八至零九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当然,我明白有些社会人士,包括商界、雇主及学者对于引入法定最低工资有忧虑。我在此强调,政府会以审慎及务实的态度,处理最低工资水平和检讨机制等相关议题。

65.       参考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我们决定成立最低工资委员会,向政府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成员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和有关政府部门。委员会将研究如何厘定最低工资的水平和订立检讨机制,以确保法定最低工资在保障基层劳工,防止工资过低的情况,避免低薪职位流失和维持本港整体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等各关键层面,取得适当的平衡。劳工及福利局会即时展开筹备成立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工作。

66.       最后,我想交待对最低工资的整体看法。首先,跨行业最低工资一方面保障劳工免受不合理剥削,但同时要避免令低薪雇员职位流失。其次,工资是雇员付出劳力的回报。由于每人的家庭需要不尽相同,最低工资保障的收入,并不一定足以支付每名雇员的家庭开支。有需要的雇员可以透过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获得适当的补助,这样可鼓励身体健全及有工作能力的综援受助人重投社会工作,从受助走向自强。

 
 
修订日期 : 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