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24. 因此,政府建议一篮子方案,释放过千幢旧工业大厦的潜力。为鼓励业主重建或改装旧工厦,我们会:
(一) 降低强制售卖非工业区的工厦作重建的门槛,方便业主整合业权;
(二) 容许「按实补价」,即业主只须按重建后的实际发展密度缴付土地补价;
(三) 若修订土地契约作重建的土地补价超过二千万元,业主可选择定息分五年分期缴付;以及
(四) 若业主选择不重建而改装整幢旧工厦,只要符合楼龄要求和得到规划许可,政府会免收更改土地用途的「豁免费用」。
上述第二、第三及第四项建议,只在明年四月一日起三年内有效,而获批准的重建项目须于五年内完成,整幢改装项目则须在三年内完成。
25. 上述措施经政府慎重考虑,顾及经济发展的需要,配合业主活化工业大厦并为其增值,创造社会新经济动力和就业机会,亦紧守「大市场、小政府」的理念,由市场去回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本着「方便营商」的精神,地政总署会成立特别小组,负责处理有关重建或整幢改装工厦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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