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 施政报告 羣策创新天
施政报告
 

施政报告

加强港台交流

50.       因应两岸关系发展新形势,我们将按照《基本法》和「钱七条」,积极开展香港与台湾在经济、文化、民生等各方面的合作,中央政府亦鼓励及支持特区在这方面的工作。具体而言,我们将推进以下港台关系发展策略:

(一)      建立合作的框架 — 除推动双边商贸合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外,我们会成立「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以推动与台方多范畴和多层次的交流;我们亦会考虑在适当时候及以适当形式在台湾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加强两地高层次交流。

(二)      对台展开经济范畴的双边合作 — 包括以服务业为主调,加强与台湾方面的经济合作,以及在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方面与台湾开展磋商,务求取得进展和成果。

(三)      在两岸三地金融、经贸、旅游等交往中担当积极角色 — 包括积极发挥香港在两岸人民币结算业务中的作用;争取香港的旅行社能够在内地经营赴台的业务;以及研究进一步发展两岸三地一程多站的航空及邮轮旅游。


修订日期 : 2009年10月14日 2009 ©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