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 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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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發牌制度

48.         此外,我們要妥善監察物業管理公司的營運。倘若日後要推行強制聘用物業管理公司,這方面的配套尤為關鍵。現時,物業管理行業沒有一套劃一標準,規範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的基本資格。我們建議透過立法為物業管理行業設立發牌制度,以確保服務的質素。我們會在短期內進行公眾諮詢,在明年上半年作出決定。

總體策略

49.         上述關於香港房屋政策的闡釋及建議,涵蓋了政府當前對有關問題的研究、判斷及對策。從宏觀而言,我們要有土地開發的整體策略,從根本處理住屋問題。中期而言,政府會協助市民自置居所,推出「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並回應私人市場中小型單位短缺情況,推出土地興建這類單位。短期而言,會採取適當措施,確保私人住宅市場健康平穩,包括限制「發水」面積、修訂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及着手研究立法規管一手私人住宅物業銷售等。我希望上述長、中、短期措施能令市民安居樂業。


修訂日期: 2010年10月13日 2010 © |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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