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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工业大厦

51.         我在二零零九年,宣布一篮子措施,透过推动重建及整幢改装,善用现时空置或未尽其用的旧工厦。这些行政措施在二零一零年四月正式生效,有效期三年。活化工厦的工作进展令人鼓舞,截至上月底,地政总署已批核三十五宗申请,涉及拆卸重建九幢工厦和整幢改装二十六幢工厦,提供总共三十八万平方米总楼面面积作非工业用途,另外二十三宗正在处理中。

52.         根据上个月完成的中期检讨,我们决定把活化工厦的措施延长三年。此外,为改装工厦提供创意空间,我们会容许小规模改动建筑物的现有结构,并鼓励改装工厦申请参与绿色建筑评估。

 


修订日期: 2011年10月12日 2011 ©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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