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
政府資訊中心 English 搜尋
搜尋 網頁指南聯絡我們
施政報告
施政綱領
重點
網上廣播
新聞稿
過去的施政報告
 
 

環保工作

47. 香港市民愈來愈關注環保問題。努力建設優質的生活環境,已成為我們能否匯聚各方人才、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過去幾年,我們致力減少機動車污染,並積極推行有效處理城市污水的措施,這些工作取得了良好進展。就處理固體廢物而言,政府已立法規定棄置建築廢料的人須付出成本費用,在實踐「污染者自付」原則方面踏出了重要的一步;我們亦會加強推動各種回收再用的措施,有效遏止固體廢物的增長率。

48. 我們會制訂優惠政策,扶助環保工業的發展。現時,高技術、資本密集和用地較多的循環再造工業已經可以在工業邨經營。政府計劃在屯門興建回收園,專供回收工業使用,第一期將會於二零零六年年底啓用。政府各部門會實施環保採購政策,創造環保產品市場,並且在政策上推行強制性產品責任制,確保產品得以回收再用。長遠來說,我們必須考慮訂立回收法例,實行循環經濟。

49. 在控制空氣污染方面,政府會向電力公司定出排放總量上限,在政策上貫徹盡量使用天然氣發電的要求,以及發展可再生能源。在區域層面,我們會加強與廣東省更緊密合作,共同落實各項減排計劃及管制污染項目;具體目標是必須在二零一零年或之前,各自把四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減低至既定標準,即是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量,以一九九七年為參照基準,分別削減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五十五及百分之五十五。粵港兩地已加強聯絡和落實措施,有信心可以如期實現目標。

50. 水是重要而無可替代的資源,因此我們會推行一項綜合的水資源管理政策。特區政府開始試用最新科技,進行海水化淡及生活污水循環再用的研究,以達到增加本地水資源的長遠目標。政府將廣泛向市民宣傳節約用水的訊息,高耗水量用戶仍須繼續繳交較高費用。

51. 在處理城市污水方面,同樣應該秉承「污染者自付」的原則。第一期淨化海港計劃明確取得了成果,第二期計劃會在短期內分階段落實,可望在二零一三年處理維港兩岸二百八十萬公噸污水。待第二期淨化海港計劃落實後,維港的生態將逐步改善,美好的海港環境會重現眼前。

52. 在改善都市環境方面,我們成立了跨部門綠化總綱委員會,先在工商業區,如中環、尖沙咀,做好綠化總規劃;這兩區的計劃會在今年年中開始逐步實施,預計可於明年完成。之後,其他地區的工作亦會相繼展開。

53. 市區內一些明渠長久以來困擾居民。經初步研究,政府已經選定十六段可以改善的明渠,並訂立了一個長期計劃,分階段加以覆蓋,其中八段的工程會在三年內完成,四段在六年內完成,餘下四段在十年內完成。

54. 本港的龍脊郊野行山徑,最近獲得「亞洲最佳」的美譽。我們會繼續保護面積達四萬四千公頃的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保持香港的自然風貌,給遊人留下美好的印象。為保育私人擁有土地的珍貴自然生態,政府亦會通過土地擁有人自願參加的管理及合作計劃,達至社會大眾與土地擁有人雙贏的局面。

 
目錄|下頁

 

2005 |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 200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