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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区域合作

77. 在落实和深化CEPA的同时,特区政府会继续促进粤港两地紧密合作,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的发展,并且加强与内地其他省市的双边合作。

78. 经过双方努力,粤港合作正进入崭新阶段,从经贸和口岸建设等领域伸延至物流、旅游、区域规划、科技、知识产权、教育、交通运输、环保、卫生、文化、体育等各范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回归以来,在「一国两制」下最大型的跨境基建工程,即是连接香港、珠海及澳门的港珠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短期内将立项开展下一步工作。深港西部通道的港方工程亦会于二零零五年年底如期完成。我们将继续努力策划及建造跨境基建,扩大合作范围,共创繁荣。双方更积极把合作腹地由珠三角地区逐渐扩展至粤北和东西两翼,并在粤港合作的稳固基础上,共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79.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去年六月正式启动,给香港展现的远景,是这个四亿五千万人口的广阔区域,会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经济要素自由流通的市场,一如把蓬勃兴旺的大珠三角扩大多倍;在这区域里,香港会发挥国际贸易、金融、物流、资讯中心的优势,扩大服务业的覆盖范围,引领这片腹地走向世界市场;这区域亦会为香港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庞大的内销市场。香港将与区域内其他省区携手合作,致力完善整个泛珠三角的交通联系,并积极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让香港的投资者和服务业有更多参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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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