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 我们会采取必要措施支援医疗服务发展,包括批出土地兴建私家医院。我们亦已成立「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检讨本港私营医疗机构的规管架构,加强卫生署的监管角色,提升私营医疗机构的服务质素和透明度,并加强保障病人的权益。
168. 我们已成立督导委员会,就医护人力规划和专业发展进行策略性检讨。督导委员会在评估后,会就如何应付未来各医护专业的人手需求、加强专业培训,以及促进专业发展提出建议。我们预计在今年完成检讨,并跟进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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