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国际航运中心
40.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我强调:航运中心的概念包括空运和海运。我们会继续优化香港的海、陆、空交通设施和衔接,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区内人流、物流枢纽的地位。
41. 我们会在现有的码头业务基础上,发展国际航运服务业。香港的经营环境高度国际化,有先进的金融和法治体制,更有优秀的专业人才,近年和航运相关的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门类包括船舶管理、船务代理、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船舶注册、法律服务等。我们会参考今年稍后完成的顾问研究的建议,强化香港航运服务业的群组作用,向高增值的航运服务业进发。这是我上述「做多做阔」中「做阔」的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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