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维港以外适度填海
81. 我们会在尽量减少对环境和海洋生态影响的大前提下,积极于维港以外填海,纳入土地储备。我们会按照第一阶段公众谘询订定的填海选址准则,提出可进一步考虑的填海地点,尽快展开第二阶段谘询,并选择方案进行规划、环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希望藉此提供总面积约2 000至3 000公顷的土地。初步考虑的选址包括大屿山北、屯门的龙鼓滩、青衣西南和马料水近城门河河口一带,土地面积共约600公顷。
岩洞及地下空间发展
82. 除填海外,岩洞和地下空间也是土地供应可行来源。我们正研究把沙田污水处理厂迁往岩洞,腾出原址作房屋或其他用途,同时进行岩洞发展的长远策略研究,以拟备岩洞总纲图及制定政策指引。我们会进一步探讨香港发展城市地下空间的潜力,包括研究发展在市区内连接现有或将兴建构筑物的地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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