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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
53. 计划的初步构思是,受惠家庭必须为二人或以上,没有领取综援,并有至少一名在职人士,其工时不能偏低,以贯彻自力更生原则。资产方面,政府建议大致沿用申请公屋的限额。此外,计划不设居港年期的要求,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均可申请津贴。
54. 政府会根据工时和家庭收入分别引入两级制。如果收入处于家庭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的一半或以下,而申请人在职并符合工时要求,该家庭将视乎工时分级,每月获发全额基本津贴600元或1,000元。如家庭成员包括儿童或青年,每名合资格儿童或青年将可额外获发每月全额津贴800元。以2012年的数据为例,一个有两名合资格儿童的四人家庭,如果月入14,400元或以下,而申请人在职并符合工时要求,该家庭将视乎工时分级,每月可获发合共2,200元或2,600元。政务司司长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将会交代计划详情。 目录 | 下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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