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15. 因此,在政制發展問題上中央有實質的決定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具有不可撼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香港問題,香港解決」這個口號有違憲制。《基本法》明確規定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權力只屬提名委員會。過去一年,中央與特區政府已多次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
16. 上星期三,政府宣布啓動有關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第二輪公眾諮詢,我衷心希望社會人士能夠用好這兩個月的諮詢期,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的框架內,堅守法治,理性、務實討論,凝聚共識,讓500萬合資格的選民可以在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過去幾個月的事件說明,香港社會絕不認同任何損害他人權利的表達方式,也決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
目錄 | 下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