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52. 在政府与政府层面,香港将充分利用「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的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贸易伙伴的经贸联系,推动高层互访,并缔结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及「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
53. 在2014年,香港的20大贸易伙伴中,有一半在亚洲国家和地区,其中5个是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国家。香港在沿线国家当中,在新加坡设有经贸办,而3个驻欧洲的经贸办则负责欧洲32个国家。政府决定在沿线国家增设经贸办,并于今年在印尼及尽早在韩国各设立一个经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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