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向立法會發表《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的發言

13. 特區政府尊重立法會制衡行政機關的功能。我因應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的建議,除出席一年四次的行政長官答問會外,每個月均出席一次以「短問短答」形式進行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接受議員提問。在2017-18立法年度,我總共出席了四次行政長官答問會和七次行政長官質詢時間,一共回答了139項質詢。答問的過程加強政府問責,而和議員的互動則讓我更好掌握社會脈搏和迅速回應市民關注的事項,例如我在這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動用約25億元協助市民維修舊樓升降機的「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便是回應多位議員在本會向我提出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