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28. 在覓地建屋的施政方針下,政府作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土地的管有人,應設法善用這些用地。我們會檢視目前超過300幅佔地300多公頃預留作單一公共設施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並對未有發展計劃的用地提出具體建議,包括以「一地多用」模式發展多用途公共設施大樓、以混合模式發展住宅和公共設施,或保留作特定的政府設施。同時,為協助非政府機構善用它們持有但未地盡其用的土地,我們會提供支援及引入混合住用、教育及社福等用途,促成機構重建用地上的低矮建築物,既可提供現代化設施,也可增加各類住房供應,包括長者房屋、青年宿舍或過渡性房屋等。
29. 上述各項計劃開拓的現有土地以至上述提及1 200多公頃藉填海所創造的新增土地,加上已規劃的總共約950公頃的新發展區和80多幅正在進行或有待改劃作房屋用途的土地,都是土地供應的重要來源;但實際上,每項土地發展工作都充滿挑戰。我們會透過定期更新《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和按年檢視《長遠房屋策略》下的供應目標,向社會匯報推展進度。我們有決心為不同收入的市民提供置業機會,讓市民樂以香港為家;我們銳意縮減家庭及單身長者入住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務求達致三年配屋目標。我懇請大家支持我們在土地和房屋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