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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

增加房屋用地

30. 目前在北部都会区内的多个已规划或规划中的发展项目,预计可提供约350 000个住宅单位;北部都会区可额外开拓约600公顷用地作住宅和产业用途,估计可提供的住宅单位为约165 000至186 000个。连同元朗区和北区现有的390 000个住宅单位,整个北部都会区发展完成后,总住宅单位数目将达905 000至926 000个,一共可容纳约2 500 000人居住;而都会区内的职位数目亦将由现在的116 000个,大幅增加至约650 000个,包括150 000个为创科产业的相关职位。

强化执行机制

31. 要有效落实《发展策略》,建设北部都会区,特区政府须提升高层督导,强化跨局跨部门协作,制订成效指标方便监察,并与深圳市政府紧密联系,共同推进相关项目。我们下一步会详细研究有关这个执行机制的细节。其中一个可能性是下一届政府设立副司长职位,负责领导包括「北部都会区」、「明日大屿愿景」等大型区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