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教师专业
125. 教师肩负培育学生正确价值观及国民身分认同的重任,须具备专业能力和秉持专业操守。教育局会从入职、操守及培训等多方面加强教师管理:
扩展《基本法》测试要求 — 本学年起公营学校新聘常额教师必须通过《基本法》测试,下学年起扩展至所有「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测试内容涵盖《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
推出专业操守指引 — 今年内推出指引,具体说明教师须具备的专业和个人操守规范,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教育局在处理教师失德个案时,会参考指引作严肃跟进;及
认识国家 — 要求公帑资助学校新入职教师及公营学校拟晋升教师参加内地学习团,并增加在职教师到内地考察的机会,亲身体验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