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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

招攬人才

29. 過去兩年,本地勞動人口流失約14萬人。政府除積極培養和留住本地人才外,會更進取吸納外來人才,措施包括:

  1. 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為期兩年。合資格人才包括過去一年年薪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的人士,以及畢業於全球百強大學並在過去五年內累積三年或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士。此兩類人士可獲發為期兩年的通行證來港發展,不設人數限額。未符工作經驗要求但最近五年內畢業的百強大學畢業生亦可獲發通行證,每年上限10 000人。計劃將於推出一年後檢討;

  2. 放寬「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如僱主引入人才的職位屬「人才清單」表列的13項本地人才短缺的專業,或招聘的職位年薪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可直接提出申請。政府會盡快更新「人才清單」,以反映各專業的最新短缺情況,目標在明年第一季完成;

  3. 取消「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年度配額,為期兩年,同時優化審批程序,以吸引更多世界級優才來港;

  4. 放寬「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將逗留期限由一年延長至兩年,方便他們留港╱來港工作。另以試行形式擴展該安排至本港大學大灣區校園的畢業生,為期兩年,並於推出一年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