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抢企业

53. 政府会继续抢企业,特别与「八大中心」定位相关的企业,包括针对先进科技的重点企业、行业代表、创新和策略性行业。

发展「总部经济」

54. 我们会发展「总部经济」,吸引海内外公司到港设立总部╱分部业务,为香港引进优质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双循环所带来的庞大机遇,协助外国企业「引进来」和内地企业「走出去」。特区政府会与中央相关部委探讨便利内地企业在港设立总部╱分部的措施,例如资本项目投资的便利安排。

吸引公司迁册来港

55. 政府会引入公司迁册机制,便利在外地注册的公司,尤其以亚太区为业务核心的企业,将注册地迁至香港,目标是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建议。投资推广署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会主动接触在外地注册的香港主要上市公司,鼓励它们迁册到香港。

外国在港公司人员可「一签多行」到内地

56. 为吸引更多外国公司来港成立,便利其人员北上洽谈商务,发挥香港联通世界与内地的角色,明日起,香港注册公司的外国人员可在港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请两年或以上的「一签多行」签证到内地,并会获加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