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1. 推出「重點演藝項目計劃」 —— 為培育代表香港的世界級演藝作品及國際文化品牌,政府會提供最高1,000萬元的資助,以及額外500萬元以配對私人資金,支持具代表性的本地大型重點表演藝術創作,作長期公演,吸引外地人士來港欣賞;

  2. 增加文化交流撥款 —— 由每年5,000萬元增加四成至7,000萬元,支持更多香港藝團和藝術家到香港以外的地方演出,以及參加展覽或活動;

  3. 舉辦「香港時裝設計周」 —— 匯集不同本地時裝設計盛事,作為全新旗艦,推廣香港時裝及紡織設計品牌發展及文創盛事化;及

  4. 開展「藝團借用學校場地試驗計劃」 —— 試行在課餘時間開放部分學校場地,供藝團綵排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