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國際航運中心

74. 香港作為自由港,清關快、效率高、國際連繫強,同時擁有優質的船舶註冊和蓬勃的海運業群。政府會繼續鞏固香港船舶註冊的領先地位,打造香港成為領先國際航運中心,推動大灣區航運協作,措施包括:

  1. 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 —— 運輸及物流局今年內將發表行動綱領,提升高端航運業務、助力綠色航運轉型、推動航運智能化和數字化,推進大灣區及國際航運界的交流協作;

  2. 推動發展航運高增值服務 —— 運輸及物流局下的「海運及港口發展專員」會統籌政府部門及持份者,以產業導向推動航運發展,尤其海事法律、保險、船舶融資等優勢專業服務,與業界合作發展航運優勢;

  3. 擴大本地海運網絡 —— 我們已為不同海運業服務推行稅務寬減措施,航運業商業主導人和海外航運公司對在香港設立和拓展業務反應正面,投資推廣署會加大招納力度;

  4. 發揮海事仲裁國際地位 —— 香港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BIMCO)全球海運業通用的標準合同中四個指定仲裁地之一,香港海運服務屬全球前列。我們會與各國際海運組織加強合作,包括深化BIMCO和國際航運公會在港營運活動,強化香港作為國際海運企業及組織走進內地市場的通道角色;及

  5. 強化大灣區協作 —— 開展籌辦下一屆「大灣區國際航運論壇」,宣傳大灣區港口群綜合實力,繼續與大灣區其他城市(例如珠江西岸城市)加強物流合作,用好港珠澳大橋,便利貨物經香港中轉出口或進口;也會與大灣區港口群共同強化師資交流,提供多地課程,加強海運人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