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 施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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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发牌制度

48.         此外,我们要妥善监察物业管理公司的营运。倘若日后要推行强制聘用物业管理公司,这方面的配套尤为关键。现时,物业管理行业没有一套划一标准,规范物业管理公司及从业员的基本资格。我们建议透过立法为物业管理行业设立发牌制度,以确保服务的质素。我们会在短期内进行公众谘询,在明年上半年作出决定。

总体策略

49.         上述关于香港房屋政策的阐释及建议,涵盖了政府当前对有关问题的研究、判断及对策。从宏观而言,我们要有土地开发的整体策略,从根本处理住屋问题。中期而言,政府会协助市民自置居所,推出「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并回应私人市场中小型单位短缺情况,推出土地兴建这类单位。短期而言,会采取适当措施,确保私人住宅市场健康平稳,包括限制「发水」面积、修订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及着手研究立法规管一手私人住宅物业销售等。我希望上述长、中、短期措施能令市民安居乐业。


修订日期: 2010年10月13日 2010 ©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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