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國際航運中心
40. 國家「十二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我強調:航運中心的概念包括空運和海運。我們會繼續優化香港的海、陸、空交通設施和銜接,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區內人流、物流樞紐的地位。
41. 我們會在現有的碼頭業務基礎上,發展國際航運服務業。香港的經營環境高度國際化,有先進的金融和法治體制,更有優秀的專業人才,近年和航運相關的服務業發展勢頭良好,門類包括船舶管理、船務代理、船舶融資、航運保險、船舶註冊、法律服務等。我們會參考今年稍後完成的顧問研究的建議,強化香港航運服務業的群組作用,向高增值的航運服務業進發。這是我上述「做多做闊」中「做闊」的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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