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维港是香港人的宝贵财产,应是港人之港、活力之港。要建立更富吸引力和朝气蓬勃的海滨,政府欢迎「海滨事务委员会」的建议,成立专责和法定的「海滨管理局」,务求以新思维和更灵活的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海滨发展。发展局会联同「海滨事务委员会」,就有关建议进行公众谘询。如获支持,政府会开展立法工作,并在财政上配合,为建立属于全港市民的维港海滨跨出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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