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

70. 过去一年,为协助减轻企业的财政负担和支援企业取得商业贷款,政府先后推出九成信贷担保产品和百分百特别担保产品,不少银行亦在金融管理局支持下提供延迟偿还本金安排。本会多位议员提出政府应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措施,利便企业出售非住宅物业套现,应付因经济不景而出现的财政问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最近按我的要求完成检讨这项于2013年推出,藉管理需求从而压抑非住宅物业价格大幅上升的措施。

71. 由于受经济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响,过去一段时间非住宅物业的售价及需求均已显著回落,政府认为现时是适当时候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为使有需要的业主即时受惠,行政会议今早已通过修订《印花税条例》,而我亦行使法定权力,以公共收入保障令让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由明天(11月26日)起生效。我们会继续留意非住宅物业的市场情况,在有需要时会再次采取合适措施,以确保市场的平稳发展。我亦必须强调,在现时房屋供应紧绌的情况下,住宅物业价格仍处于一般市民难以负担的水平,政府并无计划调整住宅物业的各项印花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