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施政報告

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52. 香港的法治優勢讓內地和國際投資者可以放心在香港進行商業交易和解決商業爭議。為推進香港成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我們會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引進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機構在香港法律樞紐落戶,促進國際法律合作及交流,並爭取國際組織來港舉行決策會議。律政司已成功爭取亞洲 — 非洲法律協商組織的年會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第三工作組間會於今年底在香港舉行。

53. 為協助法律界迎接大灣區對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需求,律政司會繼續推行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制訂統一的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及其他相關標準,以及落實適用於深圳前海的「港資港法港仲裁」,並爭取將措施擴展至深圳其他地方以至整個大灣區。

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54. 本屆政府推動創科發展的力度可說是史無前例,四年間投放超過1,300億元。目前香港的創科事業生機勃勃,「官產學研」的良性互動亦大幅提升。要保持這良好勢頭,我們銳意建立更完整的創科生態圈,令「再工業化」植根香港,並與深圳以至大灣區的創科發展相輔相成,使創科成為香港新經濟動力,成就《十四五規劃綱要》下的國際創新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