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九) 退休保障及人口政策
退休保障
185. 長者有不同的退休需要,部分人須倚靠社會保障,部分人只需一些生活補貼,其他人則能自給自足,因此退休保障不應一刀切。如果政府不論貧富地向所有長者提供劃一的退休金額,只會分薄有需要長者可得到的支援。
鞏固多支柱制度
186. 20年後,香港有三分一人口達65歲或以上,加上香港人越來越長壽,退休時期可長達20 至30年,社會必須為退休保障做好準備。經諮詢公眾,我們認為應沿用現行多支柱的退休保障制度,並在確保制度可持續和可負擔的前提下,加強每根支柱的效能。
187. 首先,要改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支柱,讓僱員獲得最大保障。第二,要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支柱,以充分發揮補底作用。第三,要協助長者應付醫療開支。第四,研發金融產品,讓長者善用資產,以增加退休後投資收入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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