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任教育統籌局局長身分發表的第一份《政策綱領》。這份文件具有特殊意義,它標誌著一個新紀元的開始。邁進新紀元,我們會竭力發展本港的教育體系,配合香港的長遠需要。
這份《政策綱領》闡述我們在提高本港教育質素,特別是在基礎教育質素方面所作的種種努力,以及日後會推行的各項措施。我們在學校推廣使用資訊科技、採取措施提高本地學生的語文能力,並不斷改善教學與學習的環境。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我們會加快推行小學全日學制、進一步發展資訊科技教育,以及改善師資教育和培訓。
我們另一項工作目標,是不斷提高香港人力資源的競爭力。我們會培訓工人,以提高他們的技能、促進工作場地的安全、保障工人的健康、建立融洽的勞資關係,以及維護和促進本港工作人口的權益。我們的工作重點,是促進職業安全與健康,以及研究最好的方法,配合香港不斷轉變的人力需求。
我和教育統籌局、教育署、勞工處、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和學生資助辦事處的同事,在香港考試局、職業訓練局、建造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僱員再培訓局、職業安全健康局和各有關諮詢委員會的協助下,會致力實現這份《政策綱領》所作出的承諾。
我歡迎大家對本《政策綱領》提出意見及建議。
教育統籌局局長王永平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力求以開明盡責的態度,為香港市民服務。政府的政策、目的和工作計劃必須清晰明確,在具體實踐上才能向市民交代。政府的工作目標愈清晰、態度愈開明,市民便愈能確切地評價我們的工作表現,協助我們精益求精。
《政策綱領》根據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七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詳述未來政策的方向。每份綱領分為以下三個部分,闡述各決策局和屬下部門、律政司、司法機構政務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的目標、持續的工作,以及來年的新承諾:
本局的目標,是在各個教育階段提供「優質教育」,使特區的年青人成為負責任和具獨立思考能力的市民。我們致力向他們灌輸所需的知識、技能和正確的價值觀,讓他們可以履行對家庭和社會的責任,並對促進本港的經濟發展和提高本港在國際間的競爭力作出貢獻。
我們力求通過下列途徑,達到這些目標:
政府致力促進一個公平、繁榮和人人享有平等機會的社會。下述綱領列出政府為實踐這些目標所作的部分工作,也反映出政府決意在年青人身上作出重大投資,以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在未來的歲月裏,能繼續取得美滿成果。
為了確保本港教育制度能配合社會不斷轉變的需要,我們計劃全面檢討本港的學制,包括基本教育和高等教育最理想的修業年期、不同教育階段的互相銜接、強迫教育的修讀年期,以及多元化教學法等。
政府的目標,是確保香港擁有受過良好訓練和積極進取的工作人口,能夠應付本港經濟不斷發展的需求,以及維持融洽的勞資關係,以促進社會安定和經濟繁榮。我們力求通過下列途徑,達到這些目標:
附件所列《基本法》有關條文的規定,已在本局的政策目標反映出來。
香港特別行政區按照《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六及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會繼續自行制定政策,發展和改善本港的教育。我們會確保教育院校由合資格的團體和專業人士開辦,而這些院校可繼續享有自主權和學術自由,本港學生亦可自行決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海外升學。
《基本法》第三十九、一百五十二和一百五十三條就實施國際勞工公約和國際協議,以及參加國際組織的事宜作出規定。我們的政策目標,是確保本港的勞工標準,大體上能達至社會和經濟發展情況與本港相若的鄰近國家的水平。為貫徹這個目標,本港會因應本地情況,實施盡量多的國際勞工公約。為此,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檢討國際勞工公約在本港實施的情況,並會徵詢中央人民政府的意見,以便決定應否實施新的國際勞工公約和改善原有聲明。
在諮詢中央人民政府後,本港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的身分,或「中國香港」的名義,繼續參與國際勞工組織的活動,例如會議和團體活動。
《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訂明香港特區應自行制定有關勞工的法律和政策。我們將致力確保這些法律和政策保障本港工人的權益,以及推動本港的經濟發展。
教育統籌局負責11個主要工作範疇:
本局的目的,是推動私立幼稚園發展優質教育。
政府通過下列支援計劃,推動幼稚園發展優質教育:
由一九九七年九月起,我們已規定每間幼稚園須最少有 40% 的教師修畢高級訓練課程。我們在 一九九六年四月完成幼稚園資助計劃的檢討工作,並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推行了多項改善措施。這些措施包括放寬參加資格,讓更多幼稚園受惠,以及每年調整津貼額,以顧及通脹因素和教師的按年增薪額。由本學年開始,幼稚園向每名學生收取的學費每年如不超過 13,200 元,均可根據幼稚園資助計劃申請津貼。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
幼稚園教師的訓練和資歷
幼稚園資助計劃
本局的目的是:
學額的供應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我們興建了七間小學,這些小學均已在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或之前以全日制上課。
提高教學質素和學習成效
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我們會為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增設 350 個學位教師職位,使小學學位教師的總數增至 1 015 名,相等於小學教師編制的 5.5%。我們會為語文教師制訂基準,並會在一九九八年年底前完成有關的試驗計劃。
我們繼續發展目標為本課程。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608 間官立及資助小學已在部分級別採用此課程,這些小學佔全部官立及資助小學的 82.1%。
改善教學與學習環境
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再有多 37 間半日制/上下午班制的資助小學轉為全日制。
減少每班學生人數的措施已推展至小學五年級。至目前為止,我們已根據學校改善計劃及消減噪音計劃,分別在 100 及 222 間小學進行改善工程。
我們正在修改小學校舍的標準設計,加入多項設施,包括額外教員室,多媒體電腦室和語言室,以配合教育方面的新發展,以及提供更理想的教學環境。
語文能力
我們現正分四年把中文及英文廣泛閱讀計劃擴展至小學各級,並會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學年,由小一開始,把普通話科列為小學課程的一個核心科目。
資訊科技教育
自本學年開始,所有官立及資助小學均會獲提供多媒體電腦設施。我們並會在小學推行電腦認知計劃和電腦輔助學習計劃,其中包括教師訓練。
為從內地新來港定居的兒童提供教育服務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約有 14 900 名新來港定居的兒童入讀官立及資助小學。除開辦約 1 120 班適應/英語輔導課程外,由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起,我們推行校本支援計劃,協助新來港的兒童克服學習方面的困難。我們又在五間小學,展開一項短期預修課程試驗計劃。鑑於在未來數年可能會有更多兒童從內地來港,我們已採取額外措施,可能確保可以為他們提供足夠的學額和支援服務。
學校行政
至目前為止,已有 109 間官立及資助小學參加了學校管理新措施計劃,132 間官立及資助小學參加了服務承諾計劃;另有 90 間官立及資助小學同時參加了這兩項計劃。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
在一九九八年,我們會:
本局的目的是:
學額的供應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我們興建了七間中學,這些學校均已在一九九七年九月或之前開始上課。
提高教學質素和學習成效
在廣泛徵詢民意後,我們已向所有官立,資助,按位津貼和買位中學(統稱公營中學)發出有關授課語言的明確指引,以便這些學校由一九九八至九九學年開始實施。
改善教學與學習環境
我們將可如期在二零零零年,取消中一至中五的浮動班。我們正在修改中學校舍的標準設計,加入多項設施,包括額外課室、教員室、多媒體電腦室和語言室,以配合教育方面的新發展,提供更理想的教學環境,以及減少中六和中七的浮動班。
我們已根據學校改善計劃及消減噪音計劃,分別在 98 及 215 間中學進行改善工程。
語文能力
我們現正分四年把中文及英文廣泛閱讀計劃擴展至中學各級,並會在一九九八至九九 學年,在中一和中四開始推行普通話新課程。我們會繼續為中文中學和英文中學的預科學生開辦英語精修課程,使他們作好準備,接受高等教育。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初,共有 66 間中學聘用了 95 名以英語為母語的教師。
資訊科技教育
在政府協助下,417 間或 88% 的中學已成為互聯網用戶。我們已籌備在 46 間職業先修學校和工業中學設立資訊科技研習中心,包括為 460 名教師提供訓練。
為從內地新來港定居的青少年提供教育服務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約有 1 430 名新來港定居的青少年入讀公營中學。我們為這些青少年提供與在「小學教育」部分所概述的各項服務類似的支援服務,協助他們盡快適應本港的學校制度。鑑於在未來數年可能會有更多青少年從內地來港,我們已採取額外措施,確保可以為他們提供足夠學額和支援服務。
為學校提供支援
我們成立了學生訓育組,就學生紀律問題向學校提供協助。中央課程發展輔助小組繼續為取錄大量學業成績稍遜學生的中學提供專業支援。
學校行政
至目前為止,有 83 間公營中學參加了學校管理新措施計劃,49 間公營中學參加了服務承諾計劃,另有 65 間公營中學同時參加了這兩項計劃。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
在一九九八年,我們會:
特殊教育的主要政策目標,是讓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可以全面發展個人潛能。我們鼓勵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盡量在普通學校接受教育,或在有需要時入讀特殊學校。
特殊學校
為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我們給予特殊學校更多支援,其中包括提供專業治療師服務、提高學生與社工的比例,以及提供寄宿位。我們會繼續設法增加這些支援。
去年,我們向某些類別的特殊學校提供了教師助理,以確保弱能學童得到更妥善的照顧,從而讓教師可專心教學。我們又提高舍監及助理舍監的資格,從而改善特殊學校舍護人員的質素,使教學及舍護人員可以更好地合作,更能滿足學生的學習需求。
融合教育
為鼓勵普通學校收納弱能學童入讀,我們會為這些學童提供支援服務和特別設備。教育署亦會為普通學校的教師提供專業諮詢服務,以協助他們處理在普通學校就讀的弱能學童所遇到的情緒及學習問題。
截至一九九六年九月,共有 1 183 名弱能學童,就讀於 637 間學校。教育署為這些學童提供特殊班、巡迴教師、教育心理學家和聽覺專家等支援服務,而特殊學校則為這些學童提供外展服務。
資優教育
我們剛完成一項為期三年的試驗計劃,以發展為資優小學生而設的校本課程和支援計劃,現正進行評估。為協助資優教育的發展,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為學生、教師和家長提供課程和訓練,以確保資優兒童獲得適當支援,可以盡展所長。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
特殊學校
在一九九八年:
融合教育先導計劃
資優教育
本局的目的是: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
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的歷史裏,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是很重要的一年。一九九六年七月,香港教育學院正式納入教資會的範圍。教資會完成了香港高等教育發展的全面檢討,隨後於一九九六年十月發表報告。教資會的主要建議勾劃出高等教育邁進下一世紀的發展藍圖;這些建議已獲得政府接納。高等教育經過過去十年史無前例的擴展後,現已進入鞏固期。在這鞏固期內,高等教育院校會著重提高質素和效率。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教資會亦完成了第一輪教與學質素保證過程檢討。這些檢討使院校得以把重點放在教與學這項首要工作之上,從而幫助院校提高教與學的質素。此外,第二次研究評審工作已在一九九七年年初結束。最後,教資會剛開始對受資助院校的管理進行檢討,以確保各院校已制訂適當的內部資源分配、規劃和財政監察機制。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三學年的規劃工作,也在進行中。
向高等教育院校的學生提供資助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我們共撥出了 9.68 億元的助學金和 9.45 億元的一般和擴展貸款,給予指定院校的 37 502 名合資格全日制本地學生。這個人數佔學生總數逾 60%。獲得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資助的申請人,平均獲發給 27,985 元助學金及/或 24,566 元一般貸款。為加強該計劃的效率和效益,我們對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進行了一項檢討。我們會推出一項毋須進行家庭入息審查的貸款計劃,所有全日制高等教育院校學生均可申請。這項計劃與現時須經家庭入息審查的資助計劃,可收相輔相成之效。這項計劃會使 50 000 名學生受惠。我們亦已採取改善措施,包括:
公開教育和持續專業教育
香港公開進修學院於一九九六年十月獲授自行評審資格,隨後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升格為大學,並正名為「香港公開大學」。香港公開大學有逾 20 000名學生,開辦不同學科的副學位、學位和研究生程度的遙距學習課程。
一九九七年六月,我們實施新法例,以監管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的質素、運作和廣告。新法例旨在保障本地學生,以免他們報讀未符水準的非本地課程,並為開辦這些課程的院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以及保護香港重視教育質素和國際認可資格的形象。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
學生資助
香港公開大學
本局的目的,是確保香港擁有受過良好訓練的工作人口,以配合經濟不斷發展的需求,並協助維持本港經濟的整體競爭力。我們力求通過下列途徑,達到這個目的:
職業訓練局
這個工作範疇是推廣和管理訓練計劃,設立和營辦訓練中心,為不同技能等級的操作工人、技工、技術員和技師提供職前訓練,以及開辦增修訓練課程。
兩間科技學院和七間工業學院負責提供工業教育。這些學院開辦高級文憑、高級證書、文憑證書和技工證書課程。學額數目、課程類型和內容都會按本港經濟不斷轉變的需求而調整。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其中一間工業學院已開設一個專辦中國商業課程的新學系。因應政府未來十年擴展房屋計劃所帶動的人力需求,由一九九七年至九八年起,職訓局在建造業課程的技術人員級別,額外增加了 720 個學額,為配合本港經濟不斷轉變的需要。職訓局會在有需要時修改其屬下 24 個訓練中心所提供的訓練課程。
一九九七年六月,我們已就職訓局的策略和組織檢討報告所提出的建議,公布該局的未來路向。一般的意見認為,職訓局必須對本港經濟不斷轉變的需要,作出更迅速的回應,並且需要一個健全和靈活的機制配合,以達致這個目標。為此,
職訓局正就組織內各科或組別的工作量、獨有的職能、工作質素和效率,進行一項全面的資源檢討。我們相信,這項檢討完成後,將會有助重新分配資源,以配合勞工市場不斷轉變的需要。
其他涉及策略和組織檢討的跟進工作詳載於「邁向二十一世紀」一節內。
僱員再培訓
僱員再培訓局在一九九二年十月成立,負責管理僱員再培訓計劃。僱員再培訓計劃的目的,是幫助工人適應勞工市場的轉變。現時,該局通過 59 個培訓機構,在 134 個訓練中心開辦 251 種課程。這些課程分為三大類:轉業錦囊課程、職業技術課程以及基本技術課程。僱員再培訓局自成立以來,已為 100 000 多名人士提供培訓。
僱員再培訓局的經常收入,來自僱主根據輸入勞工計劃僱用外地工人時所繳交的徵款,這些僱主須為每名外地工人每月繳交 400 元的款項。政府在一九九二年注資三億元,作為該局成立的基金。一九九六年五月,我們再次向該局注資三億元,其後在一九九七年二月第三次注資五億元,使僱員再培訓計劃在未來數年得以擴展和改善。
為了加強僱員再培訓計劃的成效,以配合僱主的要求和本地工作人口的再培訓需要,本局在去年十二月完成了僱員再培訓計劃的全面檢討,並已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結果。建議的重點是僱員再培訓計劃應集中為 30 歲或以上的初中或以下教育程度的失業人士提供再培訓;並應為需要接受基本技術訓練的在職人士提供再培訓,使他們可在其職位持續工作;該計劃的範圍則應擴大,把新來港定居人士包括在內。僱員再培訓局現正逐步推行檢討報告所提出的建議。
職業訓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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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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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16 212 |
需視察的機構數量 | 44 481 | |
視察有僱用註冊學徒的機構數量 | 43 656 | |
每位督察的視察數量 | 1 395 |
全日制課程學員 | 5 141 | |
日間兼讀課程學員 | 1 282 | |
晚間兼讀課程學員 | 7 449 |
全日制課程學員 | 10 158 | |
混合全日制課程學員 | 3 989 | |
日間兼讀課程學員 | 11 345 | |
晚間兼讀課程學員 | 23 601 |
完成率(%) | 73 | |
退學率(%) | 27 |
僱員再培訓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職業訓練局
僱員再培訓
建造業訓練局(建訓局)通過轄下三間訓練中心和一間管理培訓及測試中心,為建造業的技工、操作工人和督導人員開辦全日制和兼讀課程。該局除了滿足建造業的人力訓練需求外,亦進行技能測驗,目的是提高建築工程各個範疇的質素;該局又為建築工地升降機、建築機器和臨時吊船的操作員進行資歷證明測試,藉以促進建築地盤的安全。
建訓局在過去數年大幅增加訓練名額,在 一九九六至九七訓練年度(截至八月)提供了近 20 000個訓練名額,其中 1 620 個是為中三畢業生提供的全日制基本工藝課程額;420 個是為中五畢業生而設的建造業管工/技術員訓練名額;另有 2 049 個訓練名額,是培訓或再培訓成年人,以便他們學習與建造業有關的知識和技能後,投身建造行業。建訓局同時亦為建造業工人提供共 6 300 個安全訓練名額及 9 247 個部分時間制課程名額,以便業內人士可提高技術和豐富知識。至於為確認工人的技術水平而進行的工藝測試,建訓局具有足夠資源,每年為建築工人進行 2 500 至 3 000 次測試。建訓局預期在一九九七至九八訓練年度,將會進一步擴大訓練名額,以滿足建造業的需求。
本局的目的是:
我們力求通過免費提供各類的就業輔導服務,以及宣傳和執法行動,達到這些目的。這些服務也可以幫助香港居民行使《基本法》第三十三條所訂明選擇職業的自由。
勞工處設有下列服務:
勞工處也特別為不同年齡的失業者和失去工作的人士提供下列就業輔導服務:
這項計劃包括進行以個人為對象的深入面談、就業輔導和工作選配,以及在有需要時由僱員再培訓局安排特別設計的再培訓課程。在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共有 3 187 人登記求職,其中 2 209 人已獲聘用。
為那些因大規模裁員而遭解僱的工人,即場簡介就業輔導服務和進行登記。在一九九七年上半年,這項服務已為 31 間公司共 3 175 名遭解僱的工人提供協助,在 326 名向勞工處尋求就業輔導的被遣散工人中,有 136 名覓得新工作。
為了確保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不因輸入勞工計劃被濫用而受到不良影響,我們奉行兩項基本政策原則:
我們現正根據上述原則,推行兩項輸入勞工計劃,分別是補充勞工計劃以及為新機場及有關工程而設的特別輸入勞工計劃。我們已制定一系列措施,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業權益。這些措施包括就僱主在本地進行公開招聘的時間作出規定,以及禁止所輸入的勞工轉換工作。勞工處的就業選配中心,及新機場工程就業專責小組,成立的目的都是確保有意輸入勞工的僱主會優先聘用本地工人。我們現正檢討補充勞工計劃。
我們繼續打擊非法僱用勞工的情況。在一九九七年上半年,我們共拘捕了 1 987 人,並向其中 1 569 人提出檢控。
關於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問題,政府認同應有平等就業機會,並致力持續推行公眾教育、宣傳和自我規管計劃,以對付年齡歧視問題。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我們取得下述工作成果:
我們已預留每年 200 萬元,針對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問題持續推行教育、宣傳和自我規管計劃。
輸入勞工檢討
建造業的勞工供應
紡織及製衣業的勞工供應
本港就業輔導組電腦化計劃
為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的就業輔導服務
本局的目的,是通過下列途徑,建立和維持香港融洽的勞資關係:
一般而言,香港的勞資關係融洽,紀錄良好。
過去三年,每年因停工事件而損失的工作日,平均數字仍然處於低水平,按每千名有工資收取的人士和受薪僱員計算,平均僅損失 0.5 天;這是全球最低數字之一。僱主和僱員之間的自願協商制度,加上對解決勞資糾紛行之有效的調解和仲裁服務,是勞資雙方得以維持融洽關係的因素。
在一九九七年六月,我們把勞資關係制度檢討的結果付諸實行,其中包括改善調解程序、加入調停程序,以及擴大享有民事訴訟的豁免權,使個別僱主、僱員、職工會職員及會員在勞資糾紛發生時所作的若干特定行為,可豁免受民事起訴。
在一九九七年六月,我們把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司法管轄範圍擴大,以包括涉及不超過十人而每人索償額不超過 8,000 元的索償個案。仲裁處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渠道,以快捷廉宜、不拘形式的方法,對小額薪酬索償的個案進行聆訊和裁決。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本局的目的,是逐步改善僱員的權益,改善的措施既須配合香港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步伐,又能在僱主和僱員的利益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政府堅持透過僱主、僱員及政府三方協商的制度,大家共同合作,改善僱員的權益。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透過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進行。勞顧會是由政府,以及僱員和僱主雙方以同等數目的代表組成,一直以來都是政府在勞工事務上最重要的諮詢組織。根據慣例,政府向立法局提交有關勞工法例的各項立法建議前,會先行諮詢勞顧會。
過去數十年,基於這個三方協商機制的有效運作,進行有關法例的修訂,從而令僱員的福利和權益大有改善。
我們的目的,是保障僱員的工作安全和健康,同時亦保障其他人士的安全和健康免受與生產有關的活動的威脅。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以及自一九九七年五月起生效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均訂明,僱員的工作安全和健康須受到保障,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更首次把保障範圍擴大至非工業僱員。我們會嚴格執行這些法例,並通過指引、訓練和宣傳,促進安全管理,以協助僱主和僱員控制工作風險,我們會特別協助容易發生意外的工業經營,包括建築地盤,減低工作風險。
在一九九六年,本港在工業經營因工作而發生的意外及採取相應的改善措施方面,數字如下:
致命意外 | 66 |
非致命意外 | 40 185 |
每 1 000 名僱員的意外率 | 53.43 |
視察/調查 | 78 368 |
發出警告 | 18 263 |
發出敦促改善通知書和暫時停工通知書 | 690 |
檢控 | 2 808 |
我們堅決致力提供優質教育,培育我們年青的一代,使他們有求知慾、具備溝通和掌握新資訊的技巧,並且能夠充滿自信,以堅毅的精神面對未來的挑戰。邁向二十一世紀,我們年青的一代將會接受良好教育、對中國的文化傳統感到自豪,而且能夠放眼世界。
我們在下一世紀所面對的挑戰,主要是提高學校教育的質素,使我們的年青一代得到全面的發展。為了達致這個目標,我們致力建立一個有效的質素保證機制,加強學校管理階層負責制;提高教學人員的專業水平;推行長遠的資訊科技教育策略;以及朝著為所有小學生提供全日學制的目標而努力。長遠來說,為了確保整個教育制度配合社會不斷轉變的需要,我們會研究中小學的架構,探討學生自幼稚園至專上教育各階段的入學年齡,以及不同教育階段最適度的修業期,並使它們維持適當的銜接。
香港的工作人口勤奮進取,在他們努力耕耘下,本港在過去一個世紀,經濟發展取得驕人成就,寫下光輝的一頁。這些人力資源,彌足珍貴。踏入二十一世紀,資訊科技將會急劇發展,全球市場的競爭力也會迅速轉移。為配合這些轉變,本港勞動人口亦須作好準備,學習新的技術和專業知識,以期靈活應付勞工市場與本地和世界經濟不斷變化的需求。
我們會盡力確保繼續提供受過良好訓練和積極進取的工作人口,以應付二十一世紀的各種挑戰。因此,本局面對的挑戰,主要是在各項涉及勞工的問題上,取得適當的協調和平衡:
香港有一個高度發展和完善的經濟制度,但其職業安全和健康紀錄卻不能媲美其經濟地位。我們的任務是向僱主和僱員推廣職業安全及健康,提高他們在這方面的意識,以減少工作場地的意外和改善風險管理。
我們會根據職訓局的策略和組織檢討結果,推行商定的建議,使職訓局更能履行其使命,在邁向二十一世紀時,提供受過良好訓練的工作人口,切合本港經濟不斷演變的需要。我們會把訓練設施現代化和增加培訓機會,尤其致力滿足建造業的人力需求。我們會加強學徒訓練,並向在職工商業僱員提供範圍更廣的技術提升課程。
在「二零零一年人力再探」研究報告內,我們以一九九一年為基準年,提供了一九九六及二零零一年按教育程度劃分的人力供應和需求預測統計數字,目的是研究以現時和預計提供的教育經費,按教育程度劃分的不同人力供應組合能否配合本港經濟的未來需要。我們現正按照新的資料,根據一九九六年中期人口統計的數據,以及由教育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和其他與教育有關的團體所製備按教育程度劃分的畢業生最新預測數據,修訂該份報告。新修訂的報告會以一九九六年為基準年,提供二零零一年及二零零六年按教育程度劃分的人力供應和需求預測統計數字。
在亞太區經濟合作陣線上,教育統籌局參與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的工作。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是以人力資源發展行動方案整體的策略為準則,該方案獲亞太經合組織的領袖和部長批簽,成為大阪行動綱領的一部分。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集中處理八項優先執行的中期策略,包括:
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七條
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第三十三條
香港居民有選擇職業的自由。
第三十四條
香港居民有進行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勞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護。
第三十九條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一款規定抵觸。
第六章: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
第一百三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和管理、教學語言、經費分配、考試制度、學位制度和承認學歷等政策。
社會團體和私人可依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興辦各種教育事業。
第一百三十七條
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可繼續從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招聘教職員和選用教材。宗教組織所辦的學校可繼續提供宗教教育,包括開設宗教課程。
學生享有選擇院校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求學的自由。
第一百四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持原在香港實行的對教育、醫療衛生、文化、藝術、康樂、體育、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機構的資助政策。原在香港各資助機構任職的人員均可根據原有制度繼續受聘。
第一百四十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有關勞工的法律和政策。
附注
此外,所有局或部門、律政司、司法機構政務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共同有責任實施以下條文:
第十一條(第一段)、第十六條、第五十六條(第二段)、第六十二條(一)及(二)、第六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五十條、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