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力求以開明盡責的態度,為香港市民服務。政府的政策、目的和工作計劃必須清晰明確,在具體實踐上才能向市民交代。政府的工作目標愈清晰、態度愈開明,市民便愈能確切地評價我們的工作表現,協助我們精益求精。

         《政策綱領》根據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七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詳述未來政策的方向。每份綱領分為以下三個部分,闡述各決策局和屬下部門、律政司、司法機構政務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的目標、持續的工作,以及來年的新承諾:






律政司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

文康廣播局

公務員事務局

政制事務局

經濟局

教育統籌局

庫務局

財經事務局

衛生福利局

民政事務局

房屋局

廉政公署

司法機構

規劃環境地政局

保安局

工商局

運輸局

工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