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在香港邁向新紀元之際,醫療和福利界(包括衛生署,醫院管理局,社會福利署和超過 170 間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已經作好準備,擴展和改善本港的醫療和福利服務,以應付不斷轉變的社會需要和承擔新任務。

     這份《政策綱領》的前半部闡述本局怎樣通過衛生署和醫院管理局提供醫療服務。為滿足市民在健康醫護方面日增的需求,本局會繼續增設醫院和診所、改善病人護理服務質素,以及檢討健康醫護制度,以確保繼續提供高質素的服務及找出最恰當的融資方案。

     這份《政策綱領》的後半部載列本局在「福利」範疇的各項政策目標,以及為達到這些目標而實際推行的措施。我們會致力實踐承諾,為亟需照顧和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最合適和有效的服務。憑著福利界人員同心協力和市民的支持,我們深信必定能夠達致目標,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感受到香港是個充滿關懷愛心的社會。

     這份《政策綱領》讓市民深入了解政府在「衛生」和「福利」範疇的政策和工作路向。市民如有任何意見,歡迎向我們提出。








衛生福利局局長霍羅兆貞


引言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力求以開明盡責的態度,為香港市民服務。政府的政策、目的和工作計劃必須清晰明確,在具體實踐上才能向市民交代。政府的工作目標愈清晰、態度愈開明,市民便愈能確切地評價我們的工作表現,協助我們精益求精。

     《政策綱領》根據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七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詳述未來政策的方向。每份綱領分為以下三個部分,闡述各決策局和屬下部門、律政司、司法機構政務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的目標、持續的工作,以及來年的新承諾:



目標


衛生

     本局的目標,是保障和改善市民的健康。我們力求通過下列途徑,達到這個目標:


福利

     本局的目標,是協助市民解決個人及社會問題,藉此改善民生。我們特別負責:

     我們依照下列原則,推行多項計劃,力求達到這些目標:

     為了滿足市民不斷提高的期望,我們會繼續推行新措施,以便擴展福利服務和改善服務質素。我們現已成立安老事務委員會,協助制定安老政策和統籌有關服務,俾能為迅速老化的人口提供全面服務,以照顧他們的需要。我們承諾會以綜合方式,照顧老人的健康、福利、經濟保障、房屋,以及社交和心理需要。此外,我們會改善向老人和護老者直接提供的服務,並增加對亟需照顧的綜援受助老人所提供的援助。

     家庭的重要性是無庸置疑的。因此,我們會鼓勵及動員由家人照顧家中老幼和殘疾的成員。我們會提供預防和支援服務,包括家庭個案工作服務、家務助理服務、紓緩照顧者壓力的短暫住宿服務,以及推行家庭生活教育活動。此外,我們又計劃改善資助制度,使福利機構能更靈活和有更佳條件去提供全面、高質素而又切合需求的福利服務。


落實《基本法》

     附件所列《基本法》有關條文的規定,已在本局的目標反映出來。

        本局會繼續提供、擴展和改善醫療衛生服務,並會為傳統中醫藥設立規管架構。我們也會確保市民可繼續獲得由合資格專業人員提供的高質素醫療衛生服務。

     在「福利」政策範疇方面,附件載列《基本法》內與提供福利服務直接相關的條文。這份文件載列的工作綱領,旨在落實《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以及提高我們向市民提供福利服務的效率和成效。按照《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們會繼續參加有關福利事務的國際組織及會議。一九九七年九月,我們參加了在南韓漢城舉行的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地區經濟和社會委員會會議;這項活動標誌著「亞太區殘疾人十年」踏入第五載。一九九八年八月,香港會主辦第十一屆國際康復總會亞太區地區會議,與各參與國家就康復服務的提供交換意見及分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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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範疇

     衛生福利局負責下列主要工作範疇:


I. 衛生

  1. 保障公眾健康;

  2. 預防疾病;

  3. 醫療護理;以及

  4. 促進健康。


II. 福利

  1. 照顧老人;

  2. 照顧殘疾人士的需要;

  3. 幫助需要特別照顧的兒童/青少年,以及青少年罪犯;

  4. 支援家庭;以及

  5. 提供社會保障。

     另外,衛生福利局正進行一項特別工作,就是對資助制度和有關安排作出檢討,以監察非政府機構推行各項福利服務。



I. 衛生

A. 保障公眾健康


目的

     本局致力執行一切有關的法例,確保公眾健康得到高度保障。


現況概要

     我們已制定法例,確保公眾健康得到妥善的保障。這些法例涵蓋以下範疇:


主要工作指標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新承諾

     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

  1. 我們會制定法例設立規管架構,管制中醫的執業以及中藥的使用和銷售事宜。

  2. 我們會檢討《藥劑及毒藥條例》,使這項條例更切合時宜,條文更易於執行。

  3. 我們會檢討《牙醫註冊條例》,使這項條例更切合時宜。

  4. 我們會制定法例規管生殖科技的應用。



  5. B. 預防疾病


    目的

         本局的目的,是防止和控制在香港出現和蔓延的疾病。


    現況概要

         香港設有有效的機制監察和控制疾病,以防止傳染病蔓延。這個監察機制由一個涵蓋全港醫院、診所和化驗所的網絡組成,根據呈報的病例和化驗分析,密切監察傳染病的傳播模式。監察結果會向醫護專業人員和市民公布。

         本局通過各個指定的單位來控制傳染病。這些單位分別負責健康教育和宣傳、防疫注射、食物管制和疫症控制。此外,本局還設有專科服務,以控制結核病、性病和愛滋病等傳染病。衛生署轄下的病理化驗及研究院則負責提供必需的公眾衛生化驗支援服務。


    主要工作指標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新承諾

    1. 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我們會加強衛生署的專家人手,以預防和控制傳染病,並會更積極地監察世界各地的疾病模式,以便及時掌握季節性疾病趨勢的資料,並及時向市民提出健康忠告。



    C. 醫療護理


    目的

         本局的目的是:


    現況概要

         香港設有 73 間普通科診所和 72 間專科診所,為病人提供基層和中層醫療服務;此外,還有 40 間公營醫院為市民提供住院治療,另有兩間會在 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投入服務。住院病人和急症病人,也可獲提供牙科服務。上述各項服務的經費都獲政府大量資助。


    主要工作指標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新承諾

         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

    1. 我們會增設 754 張醫院病床及 40 個日間醫院名額,並繼續籌劃新醫院服務和重建或改善現有醫院設施,以滿足預計的需求。

    2. 我們會加強夜間和假日診所的服務,增設診症名額,並在九龍灣開設一間新的普通科診所。

    3. 我們會在九龍灣開設一間綜合日間治療中心,為皮膚病患者、性病患者、受愛滋病毒感染人士和愛滋病患者提供服務。

    4. 我們會在九龍灣基層健康護理中心設立放射服務中心,預期每年處理 27 000 宗個案。



    D. 促進健康


    目的

         本局的目的,是促進市民和特定對象對健康的認識,以及改善市民的一般健康狀況。


    現況概要

         衛生署通過轄下各健康教育組和辦事處舉辦各式各樣的健康教育活動,包括展覽、工作坊、資料發放,以及向有關人士提供培訓和支援。衛生署製作了超過 350 個不同主題的健康教育資料,並提供有關愛滋病的輔導和電話諮詢服務。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向市民提供有關吸煙與健康的資料,並推行以青少年為主要對象的健康教育,以期勸阻市民吸煙和預防與吸煙有關的疾病。此外,我們已制定法例,限制煙草廣告、禁止把煙草產品售予未成年人,並設立禁止吸煙區,以勸阻市民吸煙。


    主要工作指標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新承諾

         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

    1. 我們會加強推行促進健康計劃,提倡自我護理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減少慢性疾病的發病率。

    2. 我們會實施法訂的反吸煙新措施。



    II. 福利

    E. 照顧老人


    目的

         本局的目的,是改善老人的生活質素,好讓他們安享晚年。我們通過下列途徑,致力實現這個目的:


    現況概要

         我們為老人提供多種社區支援服務,例如老人中心、老人服務中心、老人日間護理中心,以協助他們盡量在家安居。至於那些無法再由家人照顧的老人,我們則提供住院照顧服務,包括護養院、護理安老院和安老院。另外,去年我們展開了「長者社區網絡計劃」,鼓勵市民關注和關懷亟需照顧的老人。

         老人服務由政府不同的決策局和部門,以及公營機構負責提供。為了使政策的制定協調得當,以及所提供的服務受到更完善的監察,我們在本年 七月成立了安老事務委員會。


    主要工作指標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我們提供了:


    新承諾

    鼓勵家庭支援

    1. 我們會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成立 12 支外展醫療隊,並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度,成立另外六支隊伍,為社區老人提供預防疾病及促進健康的服務,及為護老提供支援。

    2. 我們會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增設 15 支家務助理隊,為與家人同住的長者提供援助。

    3. 我們會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成立兩個護老者支援和資源中心,為護老者提供支援及訓練。

    4. 我們會在老人日間護理中心增加起居照顧員的人手,以改善對老人癡呆症患者的服務,並延長這些中心的開放時間,在周六下午也開放,為老人提供服務。

    5. 我們會對家務助理服務進行檢討,研究發展更有效的服務的可行性。

    增加受資助院舍宿位的供應量及改善服務質素

    1. 我們會在經改善的買位計劃下,增加受資助院舍宿位的數目,在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的三年內增加 2 400 個宿位。

    2. 我們會在一九九八至二零零零年推行一項「臨時應急」計劃,訓練 270 名登記護士,在安老院及其他設施服務。

    3. 我們會提供資源予 23 間大型安老院,以聘用富經驗的物理治療師。

    4. 我們會開設一個新的物理治療技工職級,使物理治療師可以更有效運用時間,為病人提供服務。

    5. 我們會在受資助的安老院提供一項新的照顧老人癡呆症患者的補助金。

    6. 我們會探討發展一類新護理中心的可能性,以便照顧在不同健康受損程度的老人,從而落實為老人提供持續照顧的概念。

    7. 安老事務委員會會評估住院照顧服務的需求,並會在一九九八年建議應付長遠需求的策略。

    提供專責的醫療、健康護理及社會服務

    1. 我們將於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開設 12 間提供綜合服務的老人健康中心,並在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開設另外六間中心為老人提供預防及治療服務。

    2. 我們會增設一個老人精神科小組,以便及早提供診斷、介入服務,以及高質素的康復照顧。

    3. 在二零零一年三月前,我們會在所有現有及新啟用的老人服務中心設立 36 支綜合服務隊,為亟需照顧的獨居老人提供社區支援網絡和外展服務。

    4. 我們會增設一個社區老人評估小組,為正在申請資助院舍宿位的長者作入住前健康評估,和為資助院舍提供外展專科醫療服務。

    5. 各間老人服務中心會推行一個老人志願計劃,鼓勵老人對社會作出貢獻,並積極投入社區活動。

    6. 我們會在家庭服務中心增添家庭個案工作者,提供輔導和個案工作服務,幫助那些情緒抑鬱和有自殺傾向的老人。

    7. 我們會研究老人中心可否與有關政府部門緊密合作,以便為老人提供康樂活動



    F. 照顧殘疾人士的需要


    目的

         本局的目的,是鼓勵殘疾人士融入社會,並幫助他們盡展潛能。


    現況概要

         在一九九七年,殘疾人士的人數估計為 369 000 名。我們不斷擴展各類服務,特別是日間和住宿服務,以應付目前和預測的需求。待幾間大型康復中心(包括香港仔康復中心)在一九九七年年底前落成後,我們會達致一九九二年所訂的目標,在一九九七年年底前,為殘疾成年人增設大約 7 300 個日間和住宿名額。我們還繼續致力達致一九九四年承諾的目標,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完結前,為殘疾兒童增設 737 個學前服務名額。截至一九九七年九月底為止,我們已增設 557 個名額。

         在保障殘疾人士和其照顧者的立法措施方面,我們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制定了《1997 年精神健康(修訂)條例》,包括為精神紊亂和弱智人士設立一套經改良的監護辦法。本局正著手制訂附屬法例和設立一個新的監護委員會。


    主要工作指標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我們提供了:


    新承諾

         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

    1. 我們會增添六名善後輔導工作者,照顧離開中途宿舍的精神病康復者。

    2. 我們會增設 40 個住宿名額和 50 個展能中心名額。

    3. 我們會在四間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而設的宿舍,把住宿服務時間由每周五天改為每周七天。

    4. 我們會為學前殘疾兒童增設 120 個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名額,以及在兼收殘疾兒童的幼兒中心,為學前殘疾兒童增設 48 個名額;另在特殊幼兒中心,為患自閉症的兒童增設 36 個名額。

    5. 我們會添置五輛復康巴士,以應付殘疾人士對固定路線和電話預約的復康巴士服務增加的需求。

    6. 我們會在中九龍設立一所新的技能訓練中心,提供 156 個訓練名額,以及撥款超過 600 萬元,以改善現有的技能訓練中心的建築和設備。

    7. 我們會開設四個高級物理治療師/高級職業治療師的職位,為初級治療師提供所需的指導和培訓,以改善對殘疾人士的服務。

    8. 我們會撥款 800 萬元,以贊助在一九九八年八月在香港舉辦的第十一屆國際康復總會亞太區地區會議。

    9. 我們會分別在一九九八至九九以及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動用 400 萬元,推行公眾教育活動,以鼓勵市民接納殘疾人士。



    G. 幫助需要特別照顧的兒童/青少年,以及青少年罪犯


    目的

         本局的目的是:


    現況概要

         一直以來,我們都設有培育和輔導服務,幫助需要特別照顧的兒童和青少年。為避免或紓緩兒童在婚姻糾紛中所承受的壓力,社會福利署轄下的監護兒童事務課就管養和監護事宜,提供深入的個案工作服務,並處理家事法庭轉介的個案。

         為對付虐兒問題,我們推行了各項宣傳運動和公眾教育活動,以喚起市民對這個問題的關注,並協調各有關專業的工作,以及加強專業人員的技巧,以改善他們為虐兒個案受害人和其家人所提供的輔導、治療和其他支援服務。

         我們主要藉著兒童及青年中心、外展社會工作、學校社會工作以及綜合服務隊提供的服務,幫助需要特別照顧的青少年。我們通過輔導,幫助青少年解決情緒和行為方面的問題;同時也舉辦一些社群活動,加強青少年與人相處的技巧。

         我們採用社會工作的方式,並通過提供社區服務和院舍服務,幫助青少年罪犯改過自新。另外,我們正試辦社區支援服務計劃,為邊緣青少年和青少年罪犯提供服務,幫助他們再度融入學校或通過職業安排重返社會。健康新一代計劃設有兩支隊伍,幫助濫用藥物的青少年。


    主要工作指標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新承諾

         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

    1. 我們會在監護兒童事務課開設調解服務,幫助正在辦理離婚手續和分居的夫婦解決子女監護或探視權的紛爭。

    2. 我們會把社會服務令計劃的適用範圍由裁判署擴大至區域法院、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

    3. 我們會提供撥款,把目前推行的社區支援服務計劃,改為長期計劃。我們會為推行有關計劃的社會福利署和非政府機構分別增設一支和兩支隊伍。

    4. 我們會增設一支外展社會工作隊,以識別邊緣青少年,並為他們提供協助。

    5. 我們會增設 14 個學校社會工作單位,為 22 間學生問題較多的學校提供服務。

    6. 我們會在一些經甄選的學校,推行一項試驗計劃,目的是進一步改善用以及早識別有特別需要的學生的甄別方法,俾能向他們提供協助。

    7. 我們會以試驗計劃的形式,設立兩支「青少年流動工作隊」,為在夜間仍流連在外的青少年提供協助。



    H. 支援家庭


    目的

         本局的目的,是維護和鞏固家庭,並提供支援,使之能成為社會的根基。


    現況概要

         為了維護和鞏固家庭,我們推廣家庭生活教育,在家庭資源及活動園地提供直接服務,以及在家居照顧示範及資源中心為家長和照顧者提供訓練。我們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幼兒服務、幼兒中心繳費資助計劃、家務指導服務和家務助理服務。至於有困難的家庭,我們為其提供家庭個案工作服務;為兒童提供住宿照顧服務;此外也提供臨床心理服務,以及專為受虐待配偶而設的服務。我們也設有領養服務,並為露宿者和床位寓所住客提供服務。

         為協助內地新來港人士融入本港社會,我們設有新來港人士輔導服務和各種家庭服務。


    主要工作指標

         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


    新承諾

         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

    1. 我們會增聘社會工作者,以加強為內地新來港人士而設的新來港人士輔導服務。

    2. 我們會增聘家庭社會工作者以加強家庭服務。



    I. 提供社會保障


    目的

         本局的目的,是照顧經濟上有困難的人士的基本和特別需要。


    現況概要

         我們主要藉著兩項計劃,即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向亟需經濟援助的市民提供援助。市民對計劃有更深認識,福利水平改善,接受政府援助的態度改變,以及當前的經濟狀況,都會影響受助者的人數,以及社會人士對這兩項計劃的期望。


    主要工作指標

         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底:


    新承諾

    1. 由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我們會把綜援計劃下每年發放給老人的農曆新年特別津貼和康樂津貼合併,並由每年支付 $550 援助金提升為每月支付 $380。所有公援的受助老人將會獲得此額外金額。

    2. 我們會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在社會福利署地區辦事處轄下社會保障辦事處增設約 100 個職位,增添人手可確保向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受助老人,提供優質服務。

    3. 我們會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完成對公共福利金和有關事宜的檢討。在實施建議之前,我們會徵詢有關團體的意見。

    4. 我們會在一九九八年夏季或之前完成有關綜援計劃運作情況的研究,並就如何鼓勵和幫助綜援受助人重新投入工作行列,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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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邁向二十一世紀


    衛生

         我們致力確保市民不會因經濟困難而得不到適當的醫療照顧。

         踏入二十一世紀,健康醫護服務的成本會不斷上漲,加上人口增加和老化,市民對服務的需求也會日益增加。

         我們今後的任務,是要確保整個醫療體系,包括公營和私營醫療機構,均能夠繼續以個人以至整個社會都能夠負擔的收費,提供高質素的健醫護服務。為此,我們會在 一九九八年全面檢討現行的健康醫護資助制度。檢討工作包括研究日後提供醫護服務和融資的最佳方案。

         在二十一世紀,傳統中醫藥會在健康醫護制度中佔更重要的地位。通過設立法定的規管機制,加上傳統中醫藥業的水準日漸提高,市民對傳統中醫藥的支持也會大大增加。在這些有利條件下,香港極具潛力發展成為傳統中醫藥業的國際中心。


    福利


    照顧老人

         一九九六年,本港共有 631 000 名市民年齡達 65 歲或以上,佔總人口的 10% 。我們估計到了二零一六年,老年人口會增加至超過 100 萬,佔總人口的 13% 。為人數不斷上升的長者提供福利服務,是政府和社會在未來日子的重大任務。

         香港特區會制定周全的政策,以照顧長者的不同需要,並讓他們感到「老有所養、老有所屬和老有所為」。我們會提倡敬老的精神,促進社會對老人的關懷。我們會鼓勵家人照顧家中的年老成員,以及向護老者提供支援服務。我們也會盡速落實和有效地推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確保將來的老人能夠「老有所養」。至於那些未能應付基本需要的老人,我們會繼續向他們提供經濟援助。此外,我們也會致力促進長者的身心健康,讓他們能夠繼續積極對社會作出貢獻。


    協助殘疾人士融入社會

         我們的任務,是協助殘疾人士融入社會,讓他們能夠過有作為、有意義和獨立的生活。殘疾成年人要完全融入社會,就業是主要途徑。為協助他們就業,我們會繼續施行政策,以改善《一九九五年康復政策及服務白皮書》所載的各項就業和職業康復服務。

         自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起,當局已全面實施《殘疾歧視條例》,確保殘疾人士享有同等機會,在公開市場就業,盡展所長,賺取薪酬。平等機會委員會也發出了有關就業的實務守則,以協助僱主、僱員,以及市民深入了解條例中與就業有關的條文。平等機會委員會和本局會根據委員會的運作經驗,在有需要時檢討條例內各項條文,並作出所需的修訂,使條例更臻完善。

         為達到機會平等和全面參與的目標,除立法措施外,市民對殘疾人士的接納,至為重要。自一九九四年大力推行公眾康復教育計劃以來,我們已取得一些成效。我們定會再接再厲,繼續致力推廣這方面的工作。我們最終的目的,是培養良好的社會風氣,令市民接納和樂意僱用殘疾人士。

         我們確信,在新世紀來臨之際,這些措施會為殘疾人士開創新紀元,他們會享有更多機會,生活質素也會得到改善。


    改善資助制度

         本港福利服務機構,仍以受政府資助的非政府機構為主。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市民所享用的福利服務,大約 90% 是由 173 間政府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所提供。政府撥出的資助額達 40 億元,在撇除社會保障開支後,佔社會福利署開支預算的 76% 。

         一九九五年,我們委聘顧問進行研究,檢討資助制度。為鼓勵非政府機構提供高水準的服務,達致預期目標,我們擬藉固定撥款的形式,使機構可以靈活而積極地善用所得資源,並加強他們對管理機構事務的承擔。

         我們正著手設立一套評估非政府機構服務表現的制度,辦法是衡量所提供服務的表現,代替目前只著重監察社會服務資源的運用。我們現正與非政府機構合作,制定服務質素標準和《津貼及服務協議》,作為監察非政府機構提供不同福利服務的客觀準則。社會福利署會設立服務表現事務組,以推行服務質素評估制度。

         我們會為社會福利署和非政府機構的員工提供現代管理的訓練,使他們有足夠的管理技能,應付新制度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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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基本法》的有關條文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六條

         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勞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護。


    第六章: 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

    第一百三十八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發展中西醫藥和促進醫療衛生服務的政策。社會團體和私人可依法提供各種醫療衛生服務。

    第一百四十一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預宗教組織的內部事務,不限制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沒有抵觸的宗教活動。

         宗教組織依法享有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繼承以及接受資助的權利。財產方面的原有權益仍予保持和保護。

         宗教組織可按原有辦法繼續興辦宗教院校、其他學校、醫院和福利機構以及提供其他社會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宗教組織和教徒可與其他地方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和發展關係。

    第一百四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持原在香港實行的對教育、醫療衛生、文化、藝術、康樂、體育、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機構的資助政策。原在香港各資助機構任職的人員均可根據原有制度繼續受聘。

    第一百四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社會福利制度的基礎上,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其發展、改進的政策。

    第一百四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事社會服務的志願團體在不抵觸法律的情況下可自行決定其服務方式。


    附注

         此外,所有局或部門、律政司、司法機構政務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共同有責任實施以下條文:

    第十一條(第一段)、第十六條、第五十六條(第二段)、第六十二條(一)及(二)、第六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五十條、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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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