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文件闡述我們在未來一年為擴展和改善本港的交通運輸系統及服務所訂的計劃。訂定這些計劃,是為了滿足市民在交通方面日益增加和不斷轉變的需求。
我們訂下了雄心勃勃的政策綱領,以便規劃和實施一連串新道路和鐵路計劃,包括西部公路、東部公路、中九龍幹線和西鐵第二期。這些計劃對於本港的經濟和房屋發展是不可缺少的,而對於發展本港的運輸基礎設施,亦非常重要。
我們須要處理港島區巴士服務和渡輪專營權的問題。我們的目標,是確保市民獲得高質素的公共交通服務。
我們會繼續改善交通管理計劃,確保交通暢順。
我們會匯報落實這份文件所述的承諾和措施的實際進度,並會重視市民的意見和批評。
運輸局局長吳榮奎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力求以開明盡責的態度,為香港市民服務。政府的政策、目的和工作計劃必須清晰明確,在具體實踐上才能向市民交代。政府的工作目標愈清晰、態度愈開明,市民便愈能確切地評價我們的工作表現,協助我們精益求精。
《政策綱領》根據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七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詳述未來政策的方向。每份綱領分為以下三個部分,闡述各決策局和屬下部門、律政司、司法機構政務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的目標、持續的工作,以及來年的新承諾:
運輸局的目標,是提供有效率的交通運輸系統,滿足市民在經濟、社會和康樂活動方面的需要,以及配合香港的進一步發展。我們力求通過下列途徑,達到這個目標:
這些政策綱領,是政府為維持香港繁榮和改善民生所作種種努力的一部分。我們決意發展一個可使香港這個國際城市感到自豪的交通運輸系統。我們會尋求私營機構積極參與發展運輸基礎設施和提供交通運輸服務。
為使香港日後維持有效率的交通運輸系統,我們會由現在至二零零二年期間,動用 250 億元建造新道路。我們會加快實施三項優先鐵路計劃,並會繼續改善公共交通服務的質素。我們也會計劃增建連接道路和設施,以應付不斷增長的跨越邊界交通量。
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制定政策,促進和協調運輸業的發展。
運輸局繼續負責制定運輸政策,以配合市民在交通運輸方面的需要。除了確保香港市民能夠享有舒適、可靠而經濟方面又負擔得起的公共交通服務,運輸局還會確保新發展的運輸基礎設施,能夠配合香港內部以及香港與內地之間在客貨運輸方面日益增加的需求。
運輸局負責三個主要工作範疇:
運輸局考慮到本港人口和內部經濟持續增長,同時本港與內地的聯繫不斷增加,因而訂立了以下目的:
道路和橋樑
為滿足市民在交通方面日益增加的需求,我們會在未來五年內動用 250 億元,興建新道路和改善現有道路。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我們會完成北大嶼山快速公路、青馬大橋、汲水門大橋、長青隧道、葵涌高架道路、西九龍快速公路和其他與機場有關的主要道路工程,包括汀九橋的建築工程,以及龍翔道和呈祥道的改善工程。我們正加緊興建紅磡繞道、公主道連接路和第二條青衣南橋,並且在青山公路、沙頭角公路和西貢公路進行改善工程,以應付不斷迅速增加的交通需求。
我們會確保道路得到妥善的維修。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我們會動用 7.1 億元維修道路。
鐵路
鐵路網是本港運輸基礎設施重要的一環。鐵路系統的每日總載客量約為 355 萬人次,佔全港所有公共交通工具載客總人次的 34%。
現有鐵路網包括九廣鐵路東鐵、市區的地下鐵路系統,以及輕便鐵路系統和香港電車所提供的地區性交通服務。為了進一步改善這個鐵路網,我們正興建新的鐵路線,以提供更完善的服務,應付市民在交通和經濟方面的需要:
我們會在本年稍後時間,就實施馬鞍山至大圍鐵路線和九廣鐵路紅磡至尖沙咀支線的建議,作出決定。
實施上述所有新鐵路計劃後,本港鐵路系統的總長度會由 121 公里增至 225 公里,因而大大擴展鐵路的載客範圍。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主要的道路和橋樑
鐵路
運輸局的目的是:
目前,乘客只須付出合理的票價,便可以享用多種公共交通服務。我們為各類型的交通工具引入良性競爭,目的是鼓勵公共交通機構改善服務,從而滿足乘客日益殷切的期望,並為慣常倚賴自用交通工具的市民,提供另一個富吸引力的選擇。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運輸局的目的是:
隨著青馬大橋、西區海底隧道和相關的道路網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五月通車,我們擴大了本港的道路網,並改善了交通的流通情況。不過,交通擠塞仍是一個主要的問題,而市區的情況尤其嚴重。我們期望在採用新的技術輔助設備後,有助解決問題,並已委託顧問進行電子道路收費可行性研究。
我們現正研究擴大巴士專用線計劃的範圍,以改善交通流量,並已委託顧問就劃設跨區的巴士專用線進行可行性研究。此外,我們繼續致力實施《貨運研究》和《泊車位需求研究》的建議,以期改善貨運業的效率,並紓緩貨車泊車設施短缺的情況。
我們現正為推行「停泊及轉乘試驗計劃」進行有關工作。這計劃是鼓勵使用私家車的人士轉乘公共交通工具,以紓緩交通擠塞情況。首個試驗地點會在一九九七年年底前啟用。
落馬洲穿梭巴士已在一九九七年三月投入服務,改善了跨界客運服務。我們同時也加強了處理旅客的設施,並會繼續進一步擴充這方面的設施。
為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我們現正監察自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起實施的醉酒駕駛法例的成效,並會檢討未來的路向。我們已制定法例和採取行政措施,促進運載學童服務的安全。有關規定包括:運載小學和幼稚園學童的私家和公共巴士,必須有一名成人跟車;巴士和公共小型巴士的車門和緊急出口,必須安裝警告裝置;以及學校小巴須髹上新顏色。為阻嚇駕車人士在行車隧道內超速駕駛,我們會對觸犯這類罪行的司機實施違例駕駛記分。為減低車輛運輸對本港環境造成的損害,我們已加強檢驗車輛的工作,以確保車輛排放的廢氣符合規定的標準。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a) | 港島 | 每小時 19.2 公里 | ||
(b) | 九龍 | 每小時 23.9 公里 | ||
(c) | 荃灣和葵涌 | 每小時 40 公里 | ||
(d) | 新界其他地區 | 每小時 31.7 公里 |
東部公路、西部公路、中九龍幹線和西鐵第二期等工程規模龐大,結構複雜,足可與機場核心計劃媲美。這幾項工程配合現有的道路和鐵路,會為香港提供更全面的運輸網絡,應付下一世紀的交通運輸需要。
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在一九九七年八月開展,預計在一九九九年年初完竣。這項研究會提供一套直至二零一一年的綜合運輸策略,並就運輸基建和有關設施的發展與供應事宜,定出詳細的計劃。此外,這項研究也會概述二零一六年本港在交通方面的長遠需求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我們也會檢討《鐵路發展策略》,以確保本港鐵路網的發展能滿足市民的長遠需要。
我們在公共交通方面所面對的長遠挑戰,是不斷改善公共交通服務,務求滿足乘客日益殷切的期望。為達致這個目標,我們必須維持有效的監管架構,鼓勵各種交通工具展開良性的競爭,並且革新和加強服務。
至於交通管理方面,我們會採用現代化的交通管理方法和工具,務使有限的路面空間能夠發揮最大的效益。
第五章:經濟
第一節:財政、金融、貿易和工商業第一百一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製造業、商業、旅遊業、房地產業、運輸業、公用事業、服務性行業、漁農業等各行業的發展,並注意環境保護。
附注
此外,所有局或部門、律政司、司法機構政務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共同有責任實施以下條文:
第十一條(第一段)、第十六條、第五十六條(第二段)、 第六十二條(一)及(二)、第六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五十條、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