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要在經濟方面繼續取得美滿成績,繼續實行促進自由貿易和自由企業的政策實至為重要。我們會致力推行這項政策,鼓勵加強競爭力,並盡力為本港出口商爭取自由輸出商品和服務的機會。
為協助本港製造商在國際市場上發展和保持競爭力,我們會不斷改善本港的工業和科技基礎設施。我們也會加倍努力,使香港成為亞太區以至全球的服務中心。
我們會致力維護和嚴格執行一套最健全的保護知識產權制度。這對我們鼓勵創新和維持本港經濟的競爭力,有極大的作用。
(工商局局長俞宗怡)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力求以開明盡責的態度,為香港市民服務。政府的政策、目的和工作計劃必須清晰明確,在具體實踐上才能向市民交代。政府的工作目標愈清晰、態度愈開明,市民便愈能確切地評價我們的工作表現,協助我們精益求精。
《政策綱領》根據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七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詳述未來政策的方向。每份綱領分為以下三個部分,闡述各決策局和屬下部門、律政司、司法機構政務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的目標、持續的工作,以及來年的新承諾:
香港特區政府的目標,是透過自由市場經濟,鼓勵香港的貿易和工業發展,以及保障本港製造商、貿易商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們力求通過下列途徑,達到這些目標:
附件所列《基本法》有關條文的規定,已在工商局的目標反映出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 《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訂明,香港特別行 政區實行自由貿易政策,而第一百一十六條亦 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為單獨的關稅地區。此外,第一百一十八條訂明,特區政府提供經濟和法律環境,鼓勵各項投資、技術進步並開發新興產業。為確保《基本法》這些條文得以全面落實,我們會繼續參與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的多邊會議和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的區域性會議,積極推動自由貿易。我們又會致力保障本港貿易制度的完整性,以便維持我們作為單獨的關稅地區的地位。在工業方面,我們會繼續建造和維持完善的基礎設施,使本港的製造業和服務行業能夠盡展所長。
《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條和第一百四十條訂明,香港特區政府須自行以法律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成果、專利和發明創造;以及以法律保護作者在文學藝術創作中所獲得的成果和合法權益。為了貫徹執行這些條文,我們已由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實施了一套新制定的本港法例,以保護版權擁有人和專利及註冊外觀設計所有人的合法權益。我們也會把《商標條例》現代化,使其符合最新的國際標準。
工商局負責五個主要工作範疇:
本局的目的是確保:
貿易自由化
香港特區政府在世貿組織內扮演活躍和積極的角色,致力推動自由貿易,提倡穩定和建基於明確規條的多邊貿易制度。在世貿組織有關開放服務業貿易的持續談判中,我們竭力為本港的服務業爭取最佳的條件進入市場。為了確保本港出口的紡織品及成衣在海外市場獲得公平合理的對待,我們繼續密切留意《紡織品及成衣協議》的實施情況。
在地區合作方面,香港特區政府與亞太經合組織的夥伴緊密合作,以期在二零二零年年底前,亞太區內可以自由開放地進行貿易和投資。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積極參與制訂了亞太經合組織的一九九六年馬尼拉行動計劃,這項計劃列明了開放和促進亞太區貿易和投資的具體措施。
貿易管制制度
我們銳意全面打擊紡織品及成衣的非法轉運,以及戰略物資的非法進出口活動。這是符合我們本身的經濟利益的,因為我們必須保障營商者的合法貿易活動,並履行我們的國際責任。我們的貿易管制制度建基於定期更新的法例、慎密的簽證措施、嚴厲的執法行動,以及國際間的合作。為了加強制度的成效,我們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實行對紡織品及成衣工廠的生產過程作實地巡查的新措施,並實施新法例,管制可造成大規模破壞的戰略物資買賣的中間人活動。
支援和促進貿易
我們致力提供高質素的服務,以促進貿易和確保業界遵守法規。其中一項新措施,是由一九九七年一月起,在商界推行公用電子貿易服務,讓營商者可通過電腦申請紡織品出口證或呈交貿易報關表。
貿易自由化
貿易管制制度
支援和促進貿易
本局的目的是確保:
過去十年,香港經濟經歷了重大的轉型。愈來愈多製造商從事較高科技和較高增值力的生產和相關的工作。隨著不少製造商把部分裝配類的生產工序遷往土地和勞工價格較便宜的地區(特別是華南地區),香港除了維持作為主要生產中心的地位外,更演變成一個控制龐大離岸生產網絡的基地。同時,香港亦逐漸發展成為全球主要服務中心之一。
為了配合和促進製造業和服務業的發展,我們將不斷改善本港工業和科技的基礎設施,並實行新措施,以促進製造業和服務業的增長。我們承諾會在適當時候提供新的基礎設施,包括設立科學園、第二間工業科技中心和第四個工業村。同時,我們亦設立了服務業支援資助計劃,資助那些有助提高本港服務業的競爭力、或有利於本港作為服務業中心的整體發展的項目。
本局的目的是:
有關專利、註冊外觀設計和版權的三項本地新法例,由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生效,這標誌著香港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展開了一個極為重要的新紀元。香港首次擁有一個審批專利和註冊外觀設計的註冊處。我們又提供了一種新形式的短期專利保護。新制定的《版權條例》也加強了本港執法機構打擊盜版活動的能力。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本局的目的是促進競爭,以提高經濟效益。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就不同行業的競爭情況進行研究,我們對其中多項的建議作出了積極的回應。我們現正根據消委會的建議,仔細考慮所需增添的行政及立法措施,藉以在香港推行一套更為全面的競爭政策。
本局的目的是:
我們繼續與消委會緊密合作,考慮是否需要修改行政或立法措施,以促進消費者的權益。
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我們提交了兩項安全規例,規定所有玩具、兒童產品及消費品上的安全標籤必須中英對照。我們又制定了《1997 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條例》,讓指定的兒童產品可採納多種安全標準。我們已發出指引,協助供應商安排自願收回不安全玩具、兒童產品及消費品。我們已完成有關規管持牌旅行代理商的機制的檢討工作。
我們致力使香港繼續成為全球最自由和最朝氣蓬勃的經濟地區,確保自由貿易和自由企業繁榮昌盛;我們鼓勵商界不斷創新和發揮企業精神,並為他們提供種種保障;我們維護公平競爭,同時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我們會竭力推動全球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保護主義依然存在,並以各種藉口作為掩飾。我們會通過世貿組織,以及亞太經合組織等其他組織,對抗那些意圖操縱或限制世界貿易的保護主義行為及趨勢。
我們會提供有助進一步發展高增值、高科技製造業及服務業的基礎設施,確保本港的環境有利商業發展。我們會推行所需的措施,提高和增加本港的科技專業知識,並促使內地的科技及科學專長與本港的商貿技能互相配合,以達致更大的效益。
我們會修改法例、加強執法行動、推廣對知識產權的尊重,以及加強與版權行業的緊密聯繫,以維持健全的保護知識產權制度。我們希望本地和海外的版權擁有人以及商標、專利和註冊外觀設計所有人能安心並樂於在香港應用及推廣他們的創作品。這對推廣創作、科技轉移和維持香港長期的競爭能力,至為重要。
我們亦會繼續促進競爭以達致最大的經濟效益,並繼續促進消費者的權益。
第五章: 經濟
第一節: 財政、金融、貿易和工商業
第一百一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徵收關稅。
第一百一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保障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的流動自由。
第一百一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為單獨的關稅地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關稅和貿易總協定》、關於國際紡織品貿易安排等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貿易協定,包括優惠貿易安排。
香港特別行政區所取得的和以前取得仍繼續有效的出口配額、關稅優惠和達成的其他類似安排,全由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
第一百一十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當時的產地規則,可對產品簽發產地來源證。
第一百一十八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經濟和法律環境,鼓勵各項投資、技術進步並開發新興產業。
第一百一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製造業、商業、旅遊業、房地產業、運輸業、公用事業、服務性行業、漁農業等各行業的發展,並注意環境保護。
第六章: 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
第一百三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科學技術政策,以法律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成果、專利和發明創造。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確定適用於香港的各類科學、技術標準和規格。
第一百四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文化政策,以法律保護作者在文學藝術創作中所獲得的成果和合法權益。
第一百四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持原在香港實行的對教育、醫療衛生、文化、藝術、康樂、體育、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民間團體機構的資助政策。原在香港各資助機構任職的人員均可根據原有制度繼續受聘。
第七章: 對外事務
第一百五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根據需要在外國設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經濟和貿易機構,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附注
此外,所有局或部門、律政司、司法機構政務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共同有責任實施以下條文:
第十一條(第一段)、第十六條、第五十六條(第二段)、第六十二條(一)及(二)、 第六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五十條、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