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楼宇管理
45. 我们会展开一系列工作以深化业主及法团对其权责的认识,包括成立顾问小组,为涉及大厦管理纠纷的业主提供中肯及权威意见;为业主立案法团干事提供培训;以及提供平台让业主分享经验,促进互助精神。
46. 我们特别关注到部分旧楼业主,对大厦的管理与维修感到有心无力,以致大厦日久失修。我们会与物业管理业界合作,成立专责小组加强对旧楼业主的支援。
47. 我们会积极研究修订法例,以确保大厦不会因为管理不善而威胁到住客或公众的安全,必要时有效地强制有关业主或法团聘用物业管理公司。
目录 | 下页
|